磐石市2021年种植业结构调整扶持政策:扶持品种有哪些?附补贴标准
2021-05-08 10:40:50来源:磐石市人民政府阅读量:2632
2021年2月7日,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磐石市2021年种植业结构调整扶持政策》(磐政办函〔2021〕9号)。那么,扶持品种有哪些?扶持标准是多少?
磐石市2021年种植业结构调整扶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精神,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粮〔2020〕419号)要求,加快调整优化我市种植业结构,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构建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农民增收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结构优化,协调发展。根据资源禀赋及区域差异,“调优、调特、调高、调深”种植结构,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宜饲则饲,做到保压有序,取舍有度。提升主产区产能,调整非优势区籽粒玉米种植。
2.坚持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推进科技创新,强化农业科技基础条件和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实现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3.坚持生态友好,持续发展。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农业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积极推进灵芝、食用菌、中草药等结构调整,促进资源永续利用、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4.坚持市场导向,农民自主。遵循经济规律,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引导和指导农业,尊重农民意愿和经营自主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二、主要目标
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种植情况,实施“一保五增二促”,“一保”就是继续保证籽粒玉米种植面积;“五增”就是在结合全市龙头企业需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蔬菜、灵芝、食用菌、中药材、甜玉米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二促”就是通过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域内龙头企业加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种植结构调整扶持的对象、范围、品种及标准
2021年,全市计划拿出不超过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的10%用于种植业结构调整,扶持的对象、范围、品种和标准如下:
(一)扶持对象
2021年,鼓励与吉林省鑫达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元力药业有限公司、磐石市龙丰食品有限公司、磐石市磐橡食品有限公司、磐石市康泉饮品有限公司、磐石金刚山食品有限公司、磐石市田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磐石巨康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昕正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绿耆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农产品加工企业签订订单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二)扶持范围
全市范围内合法耕地上实施调整的新增种植面积(所有种植结构调整的品种均为当年种植),不包括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虚报的种植面积等。
(三)扶持品种及标准
1.扶持品种。
白菜、马铃薯(土豆)、萝卜、大蒜、紫苏、辣椒、紫皮洋葱;食用菌、灵芝;黄烟、甜玉米;中草药材种植等。
2.扶持标准。
(1)蔬菜种植。种植集中连片3公顷(含3公顷)以上可享受补贴政策(辣椒除外):白菜每亩(667平方米,以下同)补贴300元,马铃薯每亩补贴300元,萝卜每亩补贴300元,大蒜每亩补贴300元,紫苏每亩补贴300元,辣椒每亩补贴500元,紫皮洋葱每亩补贴500元。
(2)食用菌种植。在磐石市食用菌现代农业产业园范围内(取柴河镇、烟筒山镇、驿马镇)种植食用菌的,每袋补贴0.35元。其他乡镇街,需集中连片20栋以上或大地种植3公顷以上的可享受补贴。
(3)灵芝种植。灵芝扶持将以种植园区形式给予补贴,灵芝种植园区标准是集中连片50栋(含50栋)以上规模的为一个园区。达到50栋(含50栋)以上,“规格为30cm”每椴补贴5.8元,“规格为20cm”每椴补贴3.8元;超过100栋(含100栋)园区,“规格为30cm”每椴补贴6.6元,“规格为20cm”每椴补贴4.6元;超过200栋(含200栋)园区,“规格为30cm”每椴补贴7.5元,“规格为20cm”每椴补贴5.5元;“菌袋包装”,达到50栋(含50栋)以上园区每袋补贴1.1元,超过100栋(含100栋)园区每袋补贴1.2元,超过200栋(含200栋)园区每袋补贴1.3元;为规避风险,种植户要对其种植的灵芝进行保险,未参加保险的不享受该补贴政策。
(4)其他经济作物种植。种植标准为集中连片3公顷(含3公顷)以上可享受补贴政策,黄烟每亩补贴300元,甜玉米每亩补贴200元;中药材等其他经济作物当年种植面积超3公顷以上,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补贴。
(四)其它事项
在2021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资金剩余情况下,其它域内扶持对象、扶持品种及标准,在符合规定的规模在3公顷以上的条件下,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四、实施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种植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需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农户有效证件为身份证、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有效证件为法人资格证书、合法耕地证明)到属地社、村进行申报,由行政村汇总后上报到乡镇街。
(二)初核和公示。由乡镇街、村、社共同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初步核实,并在村社两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存在问题及时纠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将申报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抽查和汇总。市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上报信息数据进行抽查核实,确认信息数据无误后,报送市财政局。
(四)兑付扶持资金。市财政局和各乡镇街财政所要充分利用原粮食直补工作基础,坚持公示制度,按照上报的信息和对应的补助资金金额,及时兑付给扶持对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政策扶持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好具体调减区域、调整作物种类、调整面积的核定以及扶持资金的公示、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搞好指导服务。根据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市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农业部门要根据种植对象分类进行指导服务,配备相应的农业机械、筛选适宜的除草剂等,加快示范推广,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指导服务,妥善解决结构调整的技术问题,加快结构调整步伐。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扶持资金监管,建立资金转账和资金使用的台账制度,严禁截留、挪用、套取和超范围使用扶持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效使用。对挤占、截留、挪用扶持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抓好宣传发动。各乡镇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宣传手册等媒体工具和宣传手段,以及组织产业发展技术骨干走村入户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市场科技信息,特别是要加大对我市发展灵芝产业的宣传,增强扶持政策的透明度。积极引导农民认识种植业结构调整必要性、迫切性,充分尊重生产者意愿,最大程度获得农户支持,让农民自觉调整、主动调整、科学调整,使我市种植业结构调整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附件: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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