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云南玉溪澄江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及建议

2018-07-19 11:22:10来源:澄江县政府网阅读量:1927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推进澄江县农村产权改革工作采取的做法措施有哪些?改革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对此有什么建议?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定义及目标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20141028日由农业部开始探索推行。其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力,明晰财产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资产归类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资产主要包括三类。一是资源性资产,即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二是经营性资产,即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等资产。三是非经营性资产,即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三、澄江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玉溪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玉农发〔20175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局于201767日、89日召开了全县6个镇(街道)宣传动员会,会议选择了凤麓街道揽秀社区2组、3组;龙街街道忠窑社区大窑、小窑共计4个小组为我县2017年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四、采取的做法措施

(一)制定试点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调研情况,出台了《澄江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将制定的改革试点范围、开展工作步骤、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工作流程发放到试点镇(街道)。确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统计报表。

(二)组织培训。201767日、89日县农业局召开了全县6个镇(街道)宣传动员会。823日召开两个试点镇(街道)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分管农经站领导、试点镇(街道)农经站负责人、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业务人员、社区书记、主任、监委会主任、小组组长及副组长、县农经站审计小组全部成员。831-91日,县农业局组织两个试点镇(街道)分管农经站领导、农经站负责人、社区书记、小组组长及副组长,分别到建水县和红塔区学习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

(三)取得的成果。目前,两个试点镇(街道)已完成宣传动员工作、业务培训、人口信息核实、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部分试点已完成股权设置、股权量化,成立了股东大会。

(四)经费保障。县财政局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县农经站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经费4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资产清产核资困难。主要是部分资产正在租赁使用中,租期未满,有增减项目、甚至改扩建工程,部分子项目产权存在产权归属的扯皮问题;另外资产核查有一定的时限性。主要是资产原值与现行定额价格存在差异;另外即便聘请有资质的事务所对资产进行核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势必影响改革的进程;

(二)改革主体难以细化确定。被选定的改革主体为农民,这是国家的大政策,但农村有部分早期的农转非人员、外嫁人员(未转户)、迁入人员该如何认定主体资格,众说纷纭,何况国家也没有硬性的规定或统一的模式。

(三)“政社分离”工作难以界定。主要体现在:

一是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工作要不要搞“政社分离”,支持搞的人员认为分离后事权分离、各理其事,利于改革工作推进;

二是不支持搞的人认为社区人员既是改革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又是改革的主体(受益者),不分离有利于加强改革工作实施的积极性;

三是重新成立一个机构或组织势必增加办公费用,损失了改革主体的部分权益,因此要多加考虑。

(四)宣传工作难以开展。主要体现在:

一是改革工作涉及的各级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主要原因是受抚仙湖“雷霆行动”、凤麓街道老城改造、抚仙湖径流区土地流转等重大工作的影响而力不从心;

二是村组干部、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一概念很模糊,误认为就是将现有的资产重新出租或夺标使用,其实这是一个复杂的探索、实践、为民服务工作。

六、建议

()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实现“三清”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界定改革的客体对象即集体资产是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其中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包括:纳入产权改革的集体资产是哪些?规模多大?如何对资产进行核查?按改革政策要求,产权制度改革的客体对象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集体资金。对客体核查,实际操作包括资产评估、资产信息化管理、界定产权归属等。清产核资对象主要为集体经营性资产和资金。规范而有效的做法体现在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准确实现“三清”。

一是通过集体资产评估,实现“问题清”。清产核资作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定改革客体的主要手段和基础性工作,对权威性、公正性、公开性要求较强,因此,有必要进行资产评估。为试点村引入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对包括清产核资的各个产改关键环节进行技术和法律把关,确保改革的每一项举措都有法可依,避免或减少出现矛盾和纠纷。

二是建立信息化资产管理台账制,实现“账目清”。在资产评估基础上,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系统,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资产的加减机制。如采取“资产卡片”形式,将村集体各宗资产的详细情况以及实物图片等录入平台,采取村、乡、县三级信息化管理。这种可追溯的信息化管理方式,利于对村集体资产的去向管理。

三是重新界定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实现“产权清”。清产核资的主要功能是界定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实际操作中如果存在集体资产产权不明、债务不清等问题,均应在清产核资中加以明晰和解决,以此为接下来的股份权能改革奠定基础。对村集体因各级财政补助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一律界定为村集体全体成员所有;对村集体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采取补办手续的办法加以解决。总之,生方想发也要在改革的初期实现集体资产“产权清”,否则,改革工作必将举步维艰。

()合理划定成员主体。依照村规民约,民主确定集体身份。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相对于界定改革的对象来说,也需要界定改革的受益者,改革的受益者和对象确认共同构成集体产权制度的基础。关于改革主体的界定,其解决的办发我认为要兼顾以下几点:

一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组织主体的哪个层级或范围内展开?成员主体的资格如何认定?依据现有政策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行政村级和村民小组;

二是根据中央和地方颁布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指导意见,对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没有统一标准。因此,在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践中,对存在户籍变化或转工转居等情形的人员,结合村规民约和公序良俗,在改革试点村妥善形成成员身份确认规则。

三是按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在解决成员界定问题时,在认定中既要得到多数人的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兼顾各类人群的利益诉求,认定标准采取宽严结合的方式进行,妥善解决成员认定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适时推进“政社分离”工作。按照工作步骤定期召开业务培训会,确保每一个参与改革工作人员都能全面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精准运用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村委会、村党支部与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基层治理的三大组织资源,也是改革工作的直接推进者。既是改革的工作者、又可能是改革的受益人,因此必须熟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才能做而不乱,才能处理好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的关系。

目前,从全国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模式看,既有人员交叉任职、职能分开的“半政社分离”模式;也有个别地方实行“政社分离”模式。全国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之所以并没有统一规定的实行“政社分离”的要求,主要原因在于“政社分离”受内外部诸多因素或条件影响,包括受村干部群众对该项改革的认知、集体经济发展实力以及政府提供对农村公共服务的能力等,因此,是否实行“政社分离”更多的是一种水到渠成的结果,而不是改革工作中的必须措施。

(四)深入宣传、做好思想工作。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微信公众平台,创作微视频、微电影,并通过微信、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强化宣传报道。镇、村采取政策宣讲,放映记录片,举办文艺活动,送春联等形式加大宣传。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改革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最终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局面。

注:澄江县,隶属于云南省玉溪市。位于昆明市东南面,东与宜良县为界,南与江川区、华宁县为邻,西与呈贡区、晋宁区接壤,北与呈贡区、宜良县毗连。辖辖2个街道4个镇:凤麓街道,龙街街道;阳宗镇、右所镇、海口镇、九村镇。面积755.95平方千米,人口18.00万人(2016年)。

澄江县有“文风不让中原盛,民俗还如太古淳”的美誉。地貌环湖东南西背山,唯北面一片平坝,格局为“七山、二水、一分坝”。气候属中亚热带高原季风型气候,山有罗藏山、梁王山、帽天山等,河流湖泊有南盘江、梁王河、海口河、七江河、阳宗海、抚仙湖、东大河水库等。

澄江县旅游景点有金莲山、学山遗址群、波息湾、观鱼洞、澄江月亮湾湿地公园、玉溪樱花谷、澄江凤山公园、帽天山动物化石群、西浦公园、澄江志舟楼、禄充风景区、澄江化石群、抚仙湖景区、玉笋擎天、金莲捧日、仙湖夜月、罗藏朝云、九苞凤城、华山古寺、东浦流虹、龙岩灵湫、万花春谷、西山伏虎等。

>>推荐:澄江县农村产权交易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