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青冈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
2018-07-17 13:37:25来源:中国·青冈阅读量:2227
2017年6月,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是全国第二批100个试点县之一。县委县政府对深化农村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全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在坚守政策底线,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分类有序推进。目前,全县已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及成员身份认定工作,试点村已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运营模式。
一、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局、财政局、水务局、经管站、农机总站等18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乡镇村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形成了县委书记抓决策、乡镇党委书记抓落实、村支部书记抓一线、村民代表抓监督、农业部门抓指导、相关部门抓配合的上下联动工作体系。
二、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议、清产核资动员会议、推进会议等会议7次,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先后8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清产核资、身份认定、劳龄登记、股权量化等各项任务,逐一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
三、超前谋划。自申报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超前启动、谋划推进相关重点工作,先后多次到方正、阿城等地带着问题去考察学习,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前提下,在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的基础上,经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把关的情况下,经县委深改小组会议讨论,制定并下发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工作任务,改革目标;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建档等程序,全面清理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摸清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及集体资产经营、收益等情况,制定下发了《青冈县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做好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对涉及到的具体问题,制定了《关于做好青冈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明确了相关问题的处理程序;本着有法依法、无法依民的原则,依据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与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关系等,研究制定了《关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指导性意见》;以维护村民利益为原则,从实际出发,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在成员身份确认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资金、资产、资源设置股份,综合或有选择地采取一种或多种资产量化方式,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量化指导意见》;为了规范改革后的合作社的组建工作,依据上级的相关政策,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搭建起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框架,为推进改革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为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广泛宣传发动。聘请省农委经管处副处长李佳文同志开展专题培训,让广大县乡村干部明白改革,了解政策,积极推进改革工作。同时,采取电视台开设专栏、村屯悬挂条幅、印发致农民一封信等方式,引导群众理解、拥护、支持、参与改革,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乡镇指定专人负责,随时解答政策,口径一致,消除分歧,化解矛盾。
五、突出试点先行。选择村级积累多、资源性资产多、群众基础好的柞岗镇拥政村、新村乡四排七村、建设乡新合村、连丰乡福民村为试点村,实施同步推进、压茬进行、分头突破,积累工作经验后,逐步向其余行政村推开,加快了全县整体进度。
六、严格督办落实。从农业局、经管站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9人,组建3个督导组,定期深入到乡镇村,跟踪督办,反馈情况。今年3月份以来,纪委监委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每周通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度慢、质效差的乡镇村负责人进行约谈。
注:青冈县,隶属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东望海伦市、望奎县,南邻兰西县,西接安达市、林甸县,北连明水县。辖4个街道10个镇5个乡:青冈镇、中和镇、芦河镇、兴华镇、永丰镇、祯祥镇、德胜镇;昌盛乡、柞岗乡、城郊乡、民政乡、富民乡、劳动乡、迎春乡、连丰乡、北兴乡、新村乡、建设乡、互助乡。面积2685平方公里,人口42万人(2013)。
青冈县是战斗英雄马玉祥的故里,中国首个世界铁饼冠军李艳凤的故乡,素有“中国猛犸象故乡”、中国玉米之乡、中国万寿菊之乡等美誉。地貌东部多岗地,西部多洼地,特征为“一水二草二林五分田”;地势由东北向西南逐渐倾斜。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河流有通肯河。
青冈县旅游景点有青冈县水族馆、青冈县人民公园、青冈县基督教堂、青冈靖河国家湿地公园、青冈猛犸象博物馆、青冈马玉祥纪念馆、靖城人民健身中心、青冈县第四纪古生物化石博物馆、小西湖公园等。名人有民族英雄马玉祥,铁饼冠军李艳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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