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商都县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23 11:21:12来源:商都县人民政府阅读量:64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不断提升我县农村牧区公路基础设施水平,我县起草了《商都县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出台意义、实施的基本原则等作以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四好农村路”系列重要指示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3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结合本县实际,出台实施方案。
二、出台意义
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和嘎查(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商都县农村牧区公路“管好”、“护好”长效机制,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力度,对促进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实施的基本原则
《实施方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构建农村牧区公路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管养,综合整治,注重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目标
2020年12月底前,通过进一步落实路长制,实施公路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农村牧区公路管养深化细化,切实保护路产路权,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整治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切实做到科学养护、日常养护。
五、组织体系
按照“县道县养、村道村养、乡道乡养”的三级管养原则,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牧区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牧区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如有乌兰察布商都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商都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五原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土默特右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