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留坝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2018-07-10 14:47:12来源:留坝县政府办阅读量:1386
留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留坝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留政办发〔2016〕38号)
2016年11月2日
为推进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促进农村资源和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73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汉中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16〕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统筹利用现有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建立以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为重点,镇(街道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为补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
二、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正。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发布农村资源资产信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保证农村资源资产合理规范有序流动。
2.依法自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严禁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
3.方便高效。积极引导农村资源资产进入平台交易,促进农村要素流动,实现农村资源资产收益最大化。
4.稳妥推进。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按照“先易后难、由浅入深,由点到面、先试后推,分类推进、循序渐进,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要求,稳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二)主要目标
通过构建一个交易品种较为齐全、组织架构清晰、管理制度规范、交易方式便捷、技术信息联动、交易风险可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推动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激活农村要素市场,加速农村资源流动,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组建形式及主要职责
(一)组建形式。构建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该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实行“管办分离”。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内独立设置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接受县国土资源局管理。在各镇(街道办)设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接受各镇(街道办)管理,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县国土部门及各镇(街道办)既要抓紧做好软硬件建设,也要在下一步利用好全市统一搭建的流转交易信息网站、数据库系统和线上交易系统。
(二)主要职责。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负责为县域内农村产权的流转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发布本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依照规则组织交易,办理产权变更和资金结算。县上相关涉农部门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量达到一定规模时,逐步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公,提供确权赋能、资格审查、变更登记等服务,并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查询交易标的的权属提供便利。镇(街道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收集、报送、交易咨询,依照规则组织小宗、简易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代办产权变更手续。
四、交易品种及交易程序
(一)交易品种。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核桃、板栗、银杏等长效经济作物收益权;以水面实用价值为内容的用益物权,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其他品种。
(二)交易程序。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从事交易活动依照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制定的相关交易规则、监证程序、服务标准等管理细则,依法规范开展。
1.申请交易。由转出方向所在镇(街道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提交产权流转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镇交易服务站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提交产权流转申请材料。
2.前置审核。根据产权类型,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对产权流转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核,核实权属,完善资料,排除纠纷。审查通过后,方可入市交易。
3.信息发布。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将审查后的产权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公开产权类型、品种面积(数量)、权属所有人或使用权人、评估价格等信息公开发布。
4.资格审查。具有受让意向的主体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提交交易申请,并提供资格证明、有效证件和资信证明等材料。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5.组织交易。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依据资格审查合格的受让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选择双方协议、公开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进行交易。
6.合同鉴证。交易成功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组织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统一样式的流转交易合同,并在交易资金结算完成后出具《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凭证》。
7.产权变更。完成交割结算后,交易受让方凭《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凭证》和有关资料到相关职能部门变更产权登记,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
五、领导机构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编办、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住建局及各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不动产登记局牵头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前期政策咨询、产权审查和交易后的产权变更登记或备案等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成立以县编办、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局及各镇(街道办)为成员的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县镇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要结合市上相关规定,尽快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制度体系,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依法、有序、公开、规范进行。同时,要严格执行交易主体准入资格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风险保障制度,加强交易项目后续跟踪服务,开展交易后风险评估和预警报告。
(三)加大宣传力度。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离不开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组织的广泛参与和支持。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办)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运用多种方式宣传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让广大群众了解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目的和程序,关心和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确保农民群众成为市场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宣传推广其他地区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注:留坝县,隶属于陕西省汉中市。位于汉中市北部,东连洋县、城固县,南接汉台区,西邻勉县,北靠太白县、凤县。辖1个街道7个镇:紫柏街道,青桥驿镇、马道镇、火烧店镇、武关驿镇、留侯镇、玉皇庙镇、江口镇。面积1958.2平方千米,人口4.7万(2013年)。
留坝县素称“秦汉咽喉”之地。地貌西、北、东三面为山岭环抱,中部较低;地势北高南低。气候属亚热带北缘山区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山有光华山、秦岭等,主要河流有褒河。旅游景点有张良庙、紫柏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桑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紫柏山滑雪场、栈道水世界、褒斜栈道漂流、风云寺、留侯古镇等。
>>推荐:留坝县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