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启动
2018-06-08 13:54:13来源:铁岭县人民政府网阅读量:1760
2018年6月7日,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召开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启动清产核资工作。就切实抓好改革工作,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明确改革方向,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这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确保改革质量,全县要重点抓好三个关键点。一是清产核资,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查实集体资产存量、把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力举措。能够切实摸清集体家底,盘活好经营性资产,管护好非经营性资产,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清人分类、合理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确定每个集体的成员都有谁,在进行身份认定时要严格遵循,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依法科学规范界定成员身份,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是做好资产量化、股权配置与管理工作。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合理量化到人、确权到户。
要坚持依法依规和民主协商,妥善解决问题,要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无论怎么改,都不能让集体资产流失,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改小、改垮。乡镇(场)、村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对权属认定、资产核销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和公示认定中农民提出的质疑问题,要认真对待,既要依法依规依政策,也要结合实际,做到尊重历史和照顾现实,按照民主决策程序,通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形成农民群众共同接受的办法解决问题,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强化组织领导,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坚强保障,必须发挥好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一把手”要主动担当、亲力亲为,加快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各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机制,统筹推进改革,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注:铁岭县,隶属于辽宁省铁岭市。位于辽宁省北部,南依沈阳市,东邻抚顺市,西接调兵山市,中环铁岭市银州区。辖11个镇3个乡:凡河镇、新台子镇、阿吉镇、蔡牛镇、镇西堡镇、腰堡镇、平顶堡镇、大甸子镇、李千户镇、熊官屯镇、横道河子镇,双井子乡、鸡冠山乡、白旗寨满族乡。面积2249平方公里,人口39.1万(2008年)。
铁岭县地貌东部为低山丘陵,西部为辽河冲积平原;地势呈东高西低。气候属中温带亚湿润区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山有哈达岭、大台山,河流有辽河、柴河、凡河、王河等。旅游景点有大台山风景区、榛子岭水库、青龙山山城、催阵堡高句丽山城、普觉寺、莲花湖湿地、李成梁墓址、凡河五角湖景区等。名人有李成梁、高其佩、魏燮均、任辅臣、赵本山、潘长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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