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2020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2021-04-16 10:19:49来源:东河区政府阅读量:2053
2020年9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河区2020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包东政办发[2020]82号),以下是对文件的政策解读。
一、此项政策有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
根据《2020年包头市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包财贸[2020]403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快种植结构调整,稳定玉米种植,扩大大豆种植面积,结合东河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东河区2020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二、享受补贴范围是什么?
2020年在东河区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的实际生产者,其中玉米生产者补贴包括青贮种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确定为合法耕地:
1.原计税耕地(在册耕地);
2.二轮土地承包范围的耕地;
3.经区政府及上级机关批准合法开垦的耕地。
三、什么情况不能享受补贴?
1.过量使用农药或使用违禁农药造成粮食安全和环境污染的;
2.秸秆未收贮或还田进行焚烧污染环境的;
3.采用覆膜种植但拒不接受地膜回收污染环境的;
以上情况取消当年或下一年生产者补贴。
四、补贴标准如何测算?
播种面积补贴额=面积补贴分配总额÷面积总积分数×每户合法土地种植面积积分数(面积积分办法:单种每亩积1分、玉米大豆带状复种每亩积2分)。
产量补贴额=产量补贴分配总额÷产量总积分数×每户产量实际积分数。(产量积分办法:单作玉米产量1000斤/亩以上积1分、单作马铃薯产量4000斤/亩以上积1分、单作大豆产量250斤/亩以上积2分;玉米大豆带状种植实现玉米950斤/亩、大豆200斤/亩以上积2分。
五、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将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助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区财政局根据各镇政府审核录入的花名册,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兑付给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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