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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工作方案

2021-03-10 17:09:47来源:建阳区人民政府阅读量:65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平市建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合作社-摄图网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有关精神和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进我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农办等11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闽委农办〔2019〕18号)要求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基础条件

(一)基本情况

建阳是闽北区位中心,历史文化悠久。公元205年置县,是福建省最早设置的五县之一,获评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是宋代理学家、教育家、哲学家朱熹的故里,“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和程门立雪主人公游酢的家乡。建阳是“中国建窑建盏之都”,建窑建盏被列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阳为宋代三大印刷中心之一,享有“图书之府”“建本之乡”的美誉。现辖8镇3乡2街道,194个行政村30个居委会,辖区面积3383平方公里,人口35.7万。建阳生态资源丰富。建阳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是全球同纬度生态环境最好的地方。森林面积1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6.4%,为全国南方重点林区。建阳桔柚、葡萄、茶叶、食用菌等特色现代农业名扬省内外,是中国优质果品基地重点县、全国商品粮基地、中国锥栗之乡,“建阳桔柚”“建阳白茶”“小湖杨梅”“?建阳水仙”“建阳建盏”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中“建阳桔柚”还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9年全区生产总值248.5亿元、增长4.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7.6亿元、增长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796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47元、增长9.1%。

(二)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

我区于2002年7月23日成立第一家合作社——南平市建阳区小湖马坑农业专业合作社以来,陆续成立了一批农民合作社,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截至2020年2月底,我区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26家,其中从事种植业423家、林业76家、牧业77家、渔业12家、服务业98家(农业服务63家)、其他33家、联合社10家。入社成员农民近1.85万人,占全区农民9.2%。培育县级以上示范社112家,其中国家社8家、省级社15家、市级社16家、县级社73家,涌现了俱丰果蔬、山溪葡萄、宋慈桔柚、天地和茶叶、楠木林葡萄、嘉禾里农机等一批品牌响、规模大、带动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三)试点需要解决问题

建阳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才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发形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受自身文化素质等因素影响,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缺乏,发展后劲不足。二是品牌意识不强。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意识不强,没有自己的品牌产品,以致竞争无序,市场信息不灵,难以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三是金融支持不足。资金问题仍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短、规模小,运作机制不够规范,农产品受气候、市场因素影响,产业风险大,普遍存在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四是缺乏有效的联合。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各自为政、缺乏联合,一定程度上浪费了政策资源,增加了人力成本,不能获得规模效益。五是规模偏小、实力不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还不高,社会认同面较小,成员间联结机制不紧密,部分合作社还存在单人社、空壳社情况。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为目标,完善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强化指导监督,创新服务方式,以优示范,由点到面,探索全区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的路径方法,树立农民合适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成员。把握农民合作社“姓农属农为农”属性,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为农民合作社成员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切实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遵循农民合作社“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着力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创新发展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服水土的典型样板。

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乡镇、村的优势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差异,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坚持统筹协调。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扶持作用,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合作社各相关指导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形成支持发展的合力。

(三)主要目标

以乡镇、村地域经济为基础,以建阳特色农业产业为载体,在全区形成“一村一品一社”格局,实现合作社在全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上的全覆盖。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实施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联创制度,将建阳区“葡萄、桔柚、淮山、食用菌、养殖业”等农业主导产业都建立起3个以上服务带动能力强、管理规范的示范合作社,依托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和乡村地域性创新建立行业或区域性的联合社及产业化联合体。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依托农经、市场监督业务骨干和合作社带头人在全区建立起一支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指导服务质量,推进财务、社务公开,提升农民合作社民主管理水平,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合作社成员比非成员增收15%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80%以上,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

到2020年12月底。建立起全区农民合作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完成“空壳社”清理核查、分类指导等工作。

到2021年12月底。全区建立一支超过30人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开展指导工作,80%以上合作社建立起规范的“三会一章”制度,建立完成的成员帐户,实行合作社财务电算化。

到2022年12月底。实施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联创制度,培育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20家以上,创新一批合作社联合社、产业化联合体建设。

三、试点内容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重点围绕抓好农民合作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在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区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等方面开展试点。

(一)围绕产业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

一是规范化建设。依照行业特色,完善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议事规则;加强合作社财务指导,推进盈余科学分配。坚持财务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报表,接受成员监督,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选择部分示范社实行财务委托代理,推动、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有条件情况下,探索建立全区合作社信息管理平台。

二是拓展业务范围。鼓励农民合作社利用优势资源,有效流转土地,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现代种养殖业绿色生产,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农民合作社品牌培育,开展“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区级以上食用农产品合作社全部纳入质量可追溯信息平台,加强商标注册使用和产品营销推广。

三是丰富出资方式,加强利益联结。鼓励农民用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等各种资源要素作价出资办社入社,激发各类资源要素活力,扩大成员覆盖面。引导合作社与成员、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吸收贫困户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允许财政扶贫资金量化入股合作社,共

享产业发展收益,切实保护贫困户合法收益。

(二)创新发展模式,促进联合和合作

一是推进联合社发展。推动合作社的行业性、区域性的纵向和横向联合,发展一批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高、品牌知名度大、竞争力强的合作社联合社。注重在产业规划、品牌建设、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方面发挥联合社作用,突破目前一些单体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强、规模小、效益低等问题。

二是推进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依托产业链,引导农业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形成多元化融合发展模式,特别是在建阳区传统葡萄、建阳桔柚、淮山优势产业上各成立1-2家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全产业链生产经营服务。

(三)增强指导扶持,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

一是全面整顿清理,建立退出机制。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思路,突出重点、明确标准、分类处理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区农民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核实基数,建立台账,准确把握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动态;简化注销流程,引导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依法清退,严格追查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的合作社。

二是培育典型,加强示范引领。制定完善区级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办法,开展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建立示范社名录,优先支持示范社,及时淘汰不合格示范社,构建政策扶持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辅导员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县乡两级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建设,优先选聘基层业务骨干和当地合作社带头人为辅导员,在农民合作社注册、管理、营销等方面制定考核指标和激励机制。

四是落实政策,构建扶持体系。制定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符合我区合作社发展需要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对农民合作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实施阶段

试点为期3年,自2020年2月至2022年12月。

(一)准备阶段(2020年2月-3月)。成立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细化方案,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二)提升推进阶段(2020年4月—2022年10月)。细化实施方案,对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建设试点,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其中,2021年底自行开展试点工作中期评估。

(三)总结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对照试点实施方案,核查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并组织上报。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发科、财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银保监组、税务、供销、融媒体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试点县建设各项政策制定、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融媒体中心要通过开设专栏,定期制播专题节目,制作专题简报,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建立信息管理和会商机制。建立合作社电子信息档案,强化日常监管。对所有经认定的区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在区服务指导中心建立一社一档,全面建立工作档案和信息档案。定期召开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调度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建设中有关问题。

附件:南平市建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南平市建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

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组长:李培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周瑞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魏松正区发科局局长

李永华区财政局局长

刘晨曦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池良凯区税务局局长

叶春华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廖旺顺区林业局局长

陈辉区供销社主任

谢颖南平银保监分局建阳监管组副组长

王柳珍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谢祥慧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周瑞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祥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区农业农村局:对合作社发展情况和群众举报的合作社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摸底排查;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解决乡镇(街道)推进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试点工作典型经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法登记注册,依法对全区“空壳社”等不规范合作社注销或吊销,指导各类经营主体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抽检存在异常情形的合作社通报有关单位。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商标注册。

区税务局:负责根据税收信息对外提供实施办法的要求整理提供合作社税务登记情况,共享给同级农业农村、林业、供销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工作。

区发科、财政、自然资源、林业、供销、银保监等单位:负责落实合作社有关扶持政策和开展涉及各业务领域的合作社清理整顿规范、培育壮大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积极联系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抄送: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建阳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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