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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第二师铁门关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2022-01-06 11:12:21来源:第二师铁门关市人民政府阅读量:665

2021年12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第二师铁门关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如有铁门关市、石河子市、阿拉尔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铁门关市农村产权交易石河子市农村产权交易阿拉尔市农村产权交易。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21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师、团、连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到2022年底,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到2025年底,以“路长制”为核心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基本形成。

第二师铁门关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健全和完善师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21〕57号)要求,结合师市实际,决定在全师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师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美丽连队建设,为师市更好履行“三大功能”、发挥“四大作用”提供坚实支撑。

(二)总体目标。压实师市、团场(镇)主体责任,到2021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师、团、连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到2022年底,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底,以“路长制”为核心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基本形成。

二、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一)师市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机构

师市对农村公路承担主体责任,师市实行总路长负总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设立师市农村公路总路长,分级设置师市级路长、团场(镇)级路长、连(村)级路长,形成师、团、连级路长对所管道路具体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1.师市总路长由师市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师市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整治及责任范围内国道、省道、县道道路林营造管护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师市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资金落实;组织示范创建、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明确各级路长职责,督促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

2.师市级路长由师市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对师市农村公路建设及县道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整治及责任范围内国道、省道、县道道路林营造管护等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3.团场(镇)级路长由团场(镇)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连(村)级路长由连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团、连级路长在总路长和师市级路长的领导下,分别对团场(镇)、连(村)道路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负直接责任;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职工群众自觉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完成总路长和师市级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团场(镇)级路长监督指导连级路长履行职责。

师市设置师市、团场(镇)两级路长办公室,师市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师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为:师市党委宣传部,师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团场(镇)级路长办公室原则上由团场(镇)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师市级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和师市级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师市农村公路“路长制”日常工作;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落实总路长、师市级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开展巡查督查,受理举报和投诉;定期向总路长、师市级路长汇报有关情况;指导、督促团场(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团场(镇)级路长履职考核。

团场(镇)级路长办公室在团场(镇)级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师市级路长办公室指导,具体负责落实团场(镇)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团场(镇)级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及部署,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开展巡查督查,指导和督促连级路长工作。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队伍体系

完善师市路产路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师市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团场(镇)有监管员、连(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体系。

1.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农村公路路政执法主体。主要任务是在师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及时查处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等行为,保护路产路权。

2.监管员是团场(镇)农村公路运行监管的重要力量。由团场(镇)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聘用若干名道路监管员。主要任务为在团场(镇)级路长和团场(镇)级路长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团场(镇)农村公路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时制止并协助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

3.护路员是连队农村公路保护的一线力量。由连队委员会推荐,团场(镇)级路长办公室根据养护工作实际情况聘用若干名农村公路护路员,也可以由设置的农村公路养护专岗人员兼任,优先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护路员在连级路长领导下,强化常态化巡查,对损坏、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三)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四项基本制度

1.建立路长办公会议制度。师市级路长办公室原则上每年组织召开不少于两次办公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团场(镇)级路长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办公会议,组织落实师市级路长办公会议精神,部署相关工作。

2.制定师市级、团场(镇)级路长工作规则、管理制度。

3.建立道路巡查制度。师、团、连各级路长应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在汛期、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应加大巡查频率,督办落实管理养护工作,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4.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师市级路长办公室和团场(镇)级路长办公室按照考核制度,每年对路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主要任务

建立以“路长制”为核心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师市落实主体责任,各级路长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1.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紧紧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按照“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提质扩面,不断完善和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推进团场(镇)通二级路、连队通双车道建设,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农村交通安全运营水平。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居住点通硬化路,推动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公路附属价值,激发农村内循环动力和活力。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农村公路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促进职工群众就近就地就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共建共治共享。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1.强化农村公路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强化农村公路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农村公路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完善行政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私设平交道口、违章建筑、乱堆乱放、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的合力。推动连队“交通安全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建设,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升职工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2.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将保护农村公路的有关要求纳入连规民约,吸收沿线职工群众参与路产保护;逐步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和沿途村镇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程,加快建设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推进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和路域环境,建设美丽连队。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1.提升养护质量。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防治,做好日常养护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推进预防性养护,科学安排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

2.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兵团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加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力度,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和人员,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

(四)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

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运营补助机制等方式,保障已开通农村客运的团场(镇)、连队持续运营,为职工群众出行提供普遍服务。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支持师市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与邮政、快递企业深度合作,推动、鼓励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不断完善农村快递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快递物流服务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加强农村公路生态保护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公路路域自然环境、饮用水水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农村公路生态保护机制,结合农村公路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合理建设农村公路,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

(六)强化农村公路应急和安全管理

健全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应急预案,建立农村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群专结合的农村公路应急管理队伍,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响应效率。因地制宜配备抢险设备和物料等,扩大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覆盖面,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加大定期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特殊时段安全管理,提升灾毁抢通能力。加大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增强职工群众安全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担当。师市、团场(镇)建立健全党政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的“路长制”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职责。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力支持“路长制”工作运行,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二)做好信息公开。师市、团场(镇)、连(村)按照要求对“路长制”机构人员、责任路线进行登记造册(见附件1),将“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师市负责制作县道公示牌,团场(镇)负责制作乡村道公示牌。通过设置公示牌(见附件2)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师、团、连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级路长履职尽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农村公路“路长制”经验做法,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动员广大职工群众自觉参与,为推行“路长制”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四)强化督导考核。师市、团场(镇)建立考核机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制度规则建立、日常履职、任务完成和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办理情况等。农村公路“路长制”作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师市每年组织考核组对团场(镇)开展路长制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路长制工作列入各团场(镇)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内容。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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