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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落雁乡龙塘村“三地”流转试点工作方案

2021-09-24 17:32:48来源:盐津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137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资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流转交易行为,盘活农村承包地、山林地和闲置宅基地(以下简称“三地”)等资源资产,提高农民收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意见》《盐津县关于农村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处置利用与管理指导意见》《盐津县易地搬迁对象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流转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落雁乡龙塘村开展“三地”流转试点,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的要求,以服务“三农”、完善农村产权保护制度为核心,健全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障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以推动农村资产股权化、农村资源市场化为主要手段,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和优化配置,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摸排,逐户建档。采取拉网式排查,全面调查摸清龙塘村易地搬迁对象“三地”基本情况。

(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区分不同情形,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分类制定措施,规范易地搬迁对象“三地”流转管理。

(三)坚持公益性为主,突出为农服务宗旨。强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为农服务的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最大限度为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进行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公开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交易服务。

(四)坚持依法自愿,维护交易主体权益。以农民为主体,政府引导扶持,市场配置资源,鼓励交易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流转农村产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不得违背农民意愿,不得损害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目标

2019年5月25前全面完成落雁乡龙塘村157户易地搬迁对象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流转工作,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有序、公平流转。

四、进度安排及责任单位

(一)宣传发动摸底阶段(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19日)。一是按照政府引导扶持,交易双方平等协商、农民自愿流转的原则,对落雁乡龙塘村易地搬迁对象“三地”出租意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二是指导龙塘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产业项目发展规划,积极争取涉农资金支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落雁乡人民政府)

(二)确权登记阶段(2019年5月12日—2019年5月20日)。依据摸底调查情况,对有出租意愿对象的“三地”依法进行核实确权登记,赋予所有权人在产权期限内按照规定用途依法使用、经营、流转、作价入股或抵押担保权能。易地搬迁对象的宅基地应按照“搬新必拆旧”、“一户一宅”规定应予以拆旧复垦,按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执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承包地确权登记、县林业草原局负责山林地确权登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闲置宅基地确权登记)

(三)“三地”流转协议签订阶段(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3)。依据“三地”确权登记成果,按照交易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流转原则,指导龙塘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相关农户签订“三地”流转协议(一式五份),并收集资料。(责任单位:落雁乡人民政府)

(四)平台搭建阶段(2019年5月10日—2019年7月10日)。搭建三级联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五)审查备案阶段(2019年5月23日—2019年7月15日)。一是按照“统一受理、分置履责、归口管理”的运行方式,做好前期政策指导;二是审查“三地”确权及流转资料,交易后的产权变更登记或备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六)资金保障(2019年5月25日前)。按照(盐政发〔2019〕25)文件关于印发《盐津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三地”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要求,积极筹措涉农资金给予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七)流转公示阶段(2019年5月30日前)。对土地交易流转信息进行张贴公示。(责任单位:落雁乡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落雁乡龙塘村“三地”流转试点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试点工作,成立盐津县落雁乡龙塘村“三地”流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邓 驹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邱义翔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王 华 县财政局局长

刘华彬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覃财武 县林业草原局局长

郑  波 落雁乡乡长

领导组对落雁乡龙塘村“三地”流转试点工作全面统筹,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邱义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落实部署、组织协调、信息反馈、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于5月23号,5月30号前将工作开展进度汇总报送到盐津县落雁乡龙塘村“三地”流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森,联系电话18313770224,邮箱1061714874@QQ.com,办公室形成专报上报到领导组。

办公室成员:易灵 落雁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訾昌福 县林业和草业局林权服务中心主任

王存付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刘  森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及时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强化配合,形成合力。“三地”流转工作任务艰巨,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全县乡村振兴大计。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服从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度,做到机构、人员、责任落实到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管,严肃问责。项目主管职能部门要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资金的审批、使用,并及时公开、公示,使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或未完成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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