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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2021年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

2021-08-10 10:45:07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873

第一章 序 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及《贵州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贵州省贫困县涉农资金十点工作规程的通知》(黔财农〔2019〕8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1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以下简称“整合资金”),特制定本方案。

玉屏侗族自治县2021年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官网截图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以巩固脱贫成效为导向,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有力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二)目标任务。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落实“十四五”时期各年度扶贫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各年度资金整合方案,通过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筹集和管理机制,转变资金使用方式、创新财政扶贫机制,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集中财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三)基本原则。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找准脱贫攻坚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积极探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方式,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积极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主体依法依规安排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公开透明,巩固脱贫成效,精准资金投向、提升使用绩效,创新筹资方式、形成多元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主要包括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年度扶贫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年度整合资金目标任务。

(一)乡村振兴目标。自我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以后,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分类推进,确保脱贫攻坚领导体制、工作体制、发展规划、考核体制与乡村振兴无缝衔接,高质量、高标准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项目建设目标。通过扶贫项目建设,达到基础实施进一步完善,农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收入稳步提高,生产生活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资金整合目标。通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达到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扶贫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宗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整合办”),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能职责。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统筹解决资金整合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按项目类别对所实施管理的涉农整合项目资金进行分配、使用、管理、监督,对本部门实施的涉农整合项目进行跟踪,确保整合项目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如期完工,对项目真实性负责。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县联席会议(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工作需要,县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

(四)建立统筹管理制度。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具体建设任务,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第四章 项目建设

(一)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农村交通、水利、农业等基础设施类项目,共计17个。其中,交通项目4个(扶贫产业路项目4个);水利项目11个(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个、渠道维修项目4个、节水配套项目2个、基础设施4个);农业项目2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

1.农村交通

1.1实施地点。①在白果村实施的玉屏县田坪镇白果村下寨产业路建设项目;②在田坪村实施的玉屏县田坪镇2021年田坪村老沙坑产业路;③在安坪村实施玉屏县平溪街道2021年安坪村油茶产业路建设项目;④在一心村实施的麻音塘街道一心村产业路扩建项目。

1.2建设内容和规模。①玉屏县田坪镇白果村下寨产业路建设内容:硬化、堡坎、桥,长260米;②玉屏县田坪镇2021年田坪村老沙坑产业路建设内容:硬化、堡坎、油路,长957米;③玉屏县平溪街道2021年安坪村油茶产业路建设内容:机耕道,长2900米;④麻音塘街道一心村产业路建设内容:硬化,1789米。

1.3建设标准。①玉屏县田坪镇白果村下寨产业路建设项目,预计使用资金35万元;②玉屏县田坪镇2021年田坪村老沙坑产业路,预计使用资金78万元;③玉屏县平溪街道2021年安坪村油茶产业路建设项目标准155.2元/米;④麻音塘街道一心村产业路扩建项目标准424.8元/米。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4条产业路建设均拟于2021年1月实施,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4条产业路实施后,有利于发展种植业,降低产业劳动成本,方便群众出行,提高群众认可度;为产业发展提供产业基础。

2.微小水利

2.1实施地点。①在新店镇老寨村、丙溪村、朝阳村实施玉屏县新店镇丙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②在朱家场镇木弄村实施玉屏县朱家场镇木弄村木弄渠道维修改造工程;③在田坪镇南门村、玉露村杨家组,亚鱼乡亚鱼村,皂角坪街道铁家溪村、朱家场镇兴隆村、新店镇新店村等实施玉屏县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④在亚鱼乡瓮袍村丫龙口实施玉屏县亚鱼乡瓮袍村丫龙口维修改造工程;⑤在大龙街道清水塘村实施玉屏县岗鸡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⑥在田坪镇岩屋口村,亚鱼乡沙子坳村、亚鱼村等实施玉屏县2021年中央维修养护工程;⑦在全县各村实施玉屏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⑧在全县各村、县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机房实施玉屏县山洪灾害设备运行维护;⑨在麻音塘街道龙江新区实施玉屏县麻音塘街道龙江新区便民果蔬种植基地节水配套项目;⑩在朱家场镇、平溪街道、皂角坪街道等共3个乡镇及街道,涉及9个村实施玉屏县北部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1~2022年)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及建设;?在朱家场镇龙眼村、街上村实施玉屏县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冬修水利资金)项目。

2.2建设内容和规模。①玉屏县新店镇丙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河道疏浚、防洪堤建设;②玉屏县朱家场镇木弄村木弄渠道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渠道900米;③玉屏县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源、水井维修、水源保护等水源地保护配套设施35处;④玉屏县亚鱼乡瓮袍村丫龙口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涵洞内渠道600米,新建公路渡槽一座,水源保护设施2处;⑤玉屏县岗鸡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为大坝整治、溢洪道整治、放水设施改造等;⑥玉屏县2021年中央维修养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库白蚁防治工程,水库巡查点设置,水库维修养护;⑦玉屏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主要为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培训等;⑧玉屏县山洪灾害设备运行维护,主要建设内容为维护山洪灾害监测站点、局水旱灾害防御机房平台;⑨玉屏县麻音塘街道龙江新区便民果蔬种植基地节水配套项目,新建泵房一座、输水管网、机电设备配套、高位水池、放水桩等;⑩玉屏县北部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1~2022年)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及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灌区计量设施建设,开展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玉屏县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冬修水利资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一口,建泵房一座,高位水池一口,配套机电设备及供水管网及新建渠道一条。

2.3建设标准。①玉屏县新店镇丙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约1052.63元/米;②玉屏县朱家场镇木弄村木弄渠道维修改造工程,160元/米;③玉屏县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约12950元/处;④玉屏县亚鱼乡瓮袍村丫龙口维修改造工程,约300元/米;⑤玉屏县岗鸡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约4500元/亩;⑥玉屏县2021年中央维修养护工程,约2900元/亩;⑦玉屏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山洪灾害演练约20000元、水库防汛应急演练约10000元等;⑧玉屏县山洪灾害设备运行维护,约5790元/处;⑨玉屏县麻音塘街道龙江新区便民果蔬种植基地节水配套项目,约3000元/亩;⑩玉屏县北部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1~2022年)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及建设,改造及改革约30万元;?玉屏县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冬修水利资金)项目,预计使用资金60万元。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①玉屏县新店镇丙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时限2021年4月-2021年12月;②玉屏县朱家场镇木弄村木弄渠道维修改造工程,建设时限2021年4月-2021年8月;③玉屏县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建设时限2021年4月-2021年7月;④玉屏县亚鱼乡瓮袍村丫龙口维修改造工程,2021年4月-2021年8月;⑤玉屏县岗鸡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时限2021年1月-2021年6月;⑥玉屏县2021年中央维修养护工程,建设时限2021年3月-2021年12月;⑦玉屏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 建设时限2021年4月-2021年12月;⑧玉屏县山洪灾害设备运行维护,建设时限2021年4月-2021年12月;⑨玉屏县麻音塘街道龙江新区便民果蔬种植基地节水配套项目,建设时限2021年4月-2021年11月;⑩玉屏县北部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1~2022年)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及建设,建设时限2021年5月-2021年12月;?玉屏县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冬修水利资金)项目,建设时限2021年6月-2021年11月。

2.5项目效益。①玉屏县新店镇丙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实施后,保护沿河两岸4023人、耕地1210亩;②县朱家场镇木弄村木弄渠道维修改造工程实施后,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60亩,受益人口233户,763人,其中建档立卡人口35户,150人;③玉屏县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实施后,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覆盖脱贫户568户,2169人;④玉屏县亚鱼乡瓮袍村丫龙口维修改造工程实施后,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60亩。受益人口214户,640人,其中建档立卡人口40户,156人;⑤玉屏县岗鸡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改善和恢复耕地面积100亩;⑥玉屏县2021年中央维修养护工程实施后,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800亩;⑦玉屏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实施后,为汛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奠定基础;⑧玉屏县山洪灾害设备运行维护实施后,为汛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奠定基础;⑨玉屏县麻音塘街道龙江新区便民果蔬种植基地节水配套项目实施后,节水配套产业350亩,受益脱困人口145人;⑩玉屏县北部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1~2022年)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及建设,受益人口11897人;?玉屏县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冬修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解决厂区大小牲畜(牛)400余头用水问题,解决灌溉面积200亩。受益人口364人,其中建档立卡人口104人。

3.农业项目建设

3.1实施地点。①在亚鱼乡、新店镇、朱家场镇实施玉屏县生态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示范项目;②在朱家场镇龙眼村井湾组实施玉屏县朱家场镇龙眼村井湾组集体堡坎建设项目。

3.2建设内容和规模。①玉屏县生态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内容为:800亩经济林沼液灌溉浇灌设施设备,有机肥生产设施设备,固肥、沼液检测设备,实施成果监测、评估等;②玉屏县朱家场镇龙眼村井湾组集体堡坎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候家湾挡土墙313立方米,硬化435.9平方米。

3.3建设标准。①玉屏县生态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示范项目,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②玉屏县朱家场镇龙眼村井湾组集体堡坎建设项目,挡土墙:388.65元/立方米;硬化75.88元/平方米。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①玉屏县生态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时限2021年4月-2021年12月;②玉屏县朱家场镇龙眼村井湾组集体堡坎建设项目,建设时限为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3.5项目效益。①玉屏县生态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示范项目实施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及综合利用;②玉屏县朱家场镇龙眼村井湾组集体堡坎建设项目实施后,为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振兴产业计划,降低产业劳动成本,方便群众出行,提高群众认可度,受益370户,1171人。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小额贴息、加工业、其它项目共计32个。其中,种植业8个、养殖业8个、小额贴息6个、加工业1个、其它项目9个。

1.种植业

1.1实施地点。①在玉屏县各乡(镇、街道)实施玉屏县油茶种植奖补项目;②在玉屏县各乡(镇、街道)实施玉屏县油茶抚育项目;③在各乡(镇、街道)实施玉屏县2021年油茶种植项目;④在亚鱼乡瓮袍村实施玉屏县亚鱼乡瓮袍村2021年食用菌基地转产改造建设项目;⑤在朱家场镇实施玉屏县朱家场镇2021年油茶林下鹿茸菇种植项目;⑥在大龙街道双龙村实施麻音塘街道双龙村大黄姜种植项目;⑦在麻音塘街道祥查村油茶示范园实施麻音塘街道油茶示范园林下种植项目;⑧在麻音塘街道一心村实施麻音塘街道一心村鱼菜共生产业项目。

1.2建设内容及规模。①实施玉屏县油茶种植奖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全县13000亩新建油茶进行奖补及管护(其中:私企承包1600亩,四旁种植11400亩);②玉屏县油茶抚育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油茶基地23800亩进行抚育;③玉屏县2021年油茶种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村集体油茶,面积10000亩;④玉屏县亚鱼乡瓮袍村2021年食用菌基地转产改造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食用菌基地硬化,加工车间650平方米、雨棚63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⑤朱家场镇2021年油茶林下鹿茸菇种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鹿茸菇基本1500亩,每亩种植鹿茸菇2000袋;⑥麻音塘街道双龙村大黄姜种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发展大黄姜种植200亩;⑦麻音塘街道油茶示范园林下种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发展南瓜种植500亩;⑧麻音塘街道一心村鱼菜共生产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大棚2400平方米、水池300立方米。

1.3建设标准。①玉屏县油茶种植奖补项目,私企承包奖补标准1100元/亩,四旁种植奖补标准900元/亩,管护补助300元/亩;②玉屏县油茶抚育项目,300元/亩;③玉屏县2021年油茶种植项目,1200元/亩;④玉屏县亚鱼乡瓮袍村2021年食用菌基地转产改造建设项目,加工车间320元/平方米;雨棚180元/平方米;⑤玉屏县朱家场镇2021年油茶林下鹿茸菇种植项目,1000元/亩;⑥麻音塘街道双龙村大黄姜种植项目,5000元/亩;⑦麻音塘街道油茶示范园林下种植项目,640元/亩;⑧麻音塘街道一心村鱼菜共生产业项目,250元/平方米。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均拟于2021年1月实施,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①玉屏县油茶种植奖补项目实施后,预计带动2300户农户增收,其中建档立卡户423户;②玉屏县油茶抚育项目实施后,预计带动350人务工,其中建档立卡人口45人;③玉屏县2021年油茶种植项目实施后,由县文旅投公司统筹产业发展,将收入按照每年不低于投入资金的5%作为村集体经济;④玉屏县亚鱼乡瓮袍村2021年食用菌基地转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后,收益的80%用于覆盖亚鱼乡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老弱病残、人均收入未达6000元的户及全乡符合条件的其他残疾、因病、因灾造成家庭困难的农户及边缘化户;⑤玉屏县朱家场镇2021年油茶林下鹿茸菇种植项目实施后,由朱家场镇恒农兴有限公司统筹产业发展,将收入按照每年不低于投入资金的5%作为村集体经济;⑥麻音塘街道双龙村大黄姜种植项目实施后,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就业,产生效益后分红;⑦麻音塘街道油茶示范园林下种植项目实施后,带动脱贫户发展蔬菜种植;⑧麻音塘街道一心村鱼菜共生产业项目实施后,带动脱贫户就业,产业效益后分红。

2.养殖业

2.1实施地点。①在田坪镇庆寨村实施玉屏县田坪镇庆寨村2021年蛋鸡孵化场建设项目;②在平溪街道安坪村实施玉屏县2021年蛋鸡飞地养殖圈舍建设项目;③在皂角坪街道铁家溪村实施玉屏县皂角坪街道铁家溪村跑山猪育肥场建设项目;④在大龙街道鲢鱼塘村实施大龙街道德龙一居2021年肉牛养殖项目;⑤在大龙街道鲢鱼塘村实施大龙街道鲢鱼塘村2021年肉牛养殖项目;⑥在大龙街道双龙村实施大鲵养殖项目;⑦在大龙街道双龙村实施双龙九龙产业园生态鱼池建设项目;⑧在麻音塘街道三寨村实施麻音塘街道三寨村2021年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

2.2建设内容及规模。①玉屏县田坪镇庆寨村2021年蛋鸡孵化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2500平方米,种鸡厂房2个,孵化设备7套,烤房1栋,饲料房1栋,电力线路、供水官网及附属设施等;②玉屏县2021年蛋鸡飞地养殖圈舍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产业路500米, 6万羽蛋鸡养殖基地等等;③玉屏县皂角坪街道铁家溪村跑山猪育肥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圈舍1100平方米,化粪池80立方米,购买公猪2头、后备母猪17头;④大龙街道德龙一居2021年肉牛养殖项目,建设内容为:购买肉牛109头;⑤大龙街道鲢鱼塘村2021年肉牛养殖项目,建设内容为:购买肉牛60头;⑥大鲵养殖项目,建设内容为:修建围墙325.7米,供水管2135.1米,水池15000立方米、水池管理房、鱼苗投入;⑦在双龙九龙产业园生态鱼池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1000立方水池;⑧麻音塘街道三寨村2021年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购买种牛60头,肉牛40头。

2.3建设标准。①玉屏县田坪镇庆寨村2021年蛋鸡孵化场建设项目,预计使用资金300万元;②玉屏县2021年蛋鸡飞地养殖圈舍建设项目,130元/羽;③玉屏县皂角坪街道铁家溪村跑山猪育肥场建设项目,育肥舍650元/平方米、化粪池800元/立方米、公猪6000元/头、后备母猪5000元/头;④大龙街道德龙一居2021年肉牛养殖项目,9540元/头;⑤大龙街道鲢鱼塘村2021年肉牛养殖项目,15000元/头;⑥大鲵养殖项目,围墙1160.27元/米,供水管595.47元/米,水池118.76元/米,管理用房1081.2元/平方米,鱼苗134元/尾;⑦双龙九龙产业园生态鱼池建设项目,108元/平方米;⑧麻音塘街道三寨村2021年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10000元/头。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均拟于2021年1月实施,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①玉屏县田坪镇庆寨村2021年蛋鸡孵化场建设项目实施后,统一由镇富民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收益70%用于贫困户分红,30%用于庆寨村村集体经济;②玉屏县2021年蛋鸡飞地养殖圈舍建设项目实施后,项目覆盖平溪街道、皂角坪街道、田坪镇、朱家场镇、新店镇、亚鱼乡,政府投入资金建设资产,以资产入股的方式进行分红,所得分红资金由街道扶投公司统筹安排;③玉屏县皂角坪街道铁家溪村跑山猪育肥场建设项目实施后,由皂角坪街道飞凤有限公司统筹产业发展,将收入按照每年不低于投入资金的5%作为村集体经济;④大龙街道德龙一居2021年肉牛养殖项目实施后,带动脱贫户就业;⑤大龙街道鲢鱼塘村2021年肉牛养殖项目实施后,带动脱贫户就业;⑥大鲵养殖项目实施后,带动脱贫户就业;⑦双龙九龙产业园生态鱼池建设项目实施后,带动脱贫户就业;⑧麻音塘街道三寨村2021年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后,带动脱贫户就业。

3.小额贴息项目

3.1实施地点。①在亚鱼乡实施亚鱼乡2021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②在田坪镇实施玉屏县田坪镇2021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③在朱家场镇实施玉屏县朱家场镇2021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④在平溪街道实施玉屏县平溪街道2021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⑤在皂角坪街道实施玉屏县皂角坪街道2021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⑥在新店镇实施玉屏县新店镇2021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3.2建设内容及规模。6个小额贴息项目的建设内容均为:贫困户贷款贴息。

3.3补助标准。6个小额贴息项目的补助标准均为:按月利率3.958‰、3.625‰两档进行按季贴息补助。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均拟于2021年1月实施,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

3.5项目效益。小额贴息项目实施后,帮助脱贫户小额信贷贴息,有效巩固脱贫成效。

4.加工项目

4.1实施地点。在麻音塘街道龙江新区实施麻音塘街道花生豆芽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4.2建设内容及规模。麻音塘街道花生豆芽生产加工建设项目,建设花生豆芽生产线1条。

4.3建设标准。麻音塘街道花生豆芽生产加工建设项目,预计使用资金300万元。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麻音塘街道花生豆芽生产加工建设项目,建设时期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

4.5项目效益。麻音塘街道花生豆芽生产加工建设项目实施后,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产生效益后分红。

5.其它项目

5.1实施地点。①在全县实施玉屏县2021年稳岗就业项目;②在田坪镇田坪安置点实施玉屏县田坪镇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微田园建设项目;③在平溪街道康华社区实施玉屏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微田园后续扶持产业项目;④在皂角坪街道飞凤安置点实施玉屏县皂角坪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微田园建设项目;⑤在新店镇丙溪安置点实施玉屏县新店镇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微田园建设项目;⑥在新店镇河口村实施玉屏县新店镇2021年乡村旅游建设项目;⑦在大龙街道德龙新区实施大龙街道2021年芳容服饰扶贫车间;⑧在麻音塘街道一心村实施大龙开发区麻音塘街道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⑨在新店镇老寨村实施玉屏县新店镇老寨村高家组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5.2建设内容及规模。①玉屏县2021年稳岗就业项目,建设内容为:建档立卡户稳岗就业(重点开发公益性岗位)216人;②玉屏县田坪镇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微田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硬化、排水沟、翻土、围栏、步道等25.5亩;③玉屏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微田园后续扶持产业项目,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种植土覆土、竹木栅栏、田园道路、人行步道、排水沟、储水池、机房、储物房、水管等31亩;④玉屏县皂角坪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微田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硬化、排水沟修建、土地填方和平整、围栏、步道等6.15亩;⑤玉屏县新店镇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微田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围栏内路400米、界砖800米、标示标牌、排水沟、花坛、围栏等;⑥玉屏县新店镇2021年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特色民居、侗族特色标识标牌及旅游配套设施,厨房配套设施等;⑦大龙街道2021年芳容服饰扶贫车间,建设内容为:建设653平方米扶贫车间;⑧大龙开发区麻音塘街道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大棚4000平方米;⑨玉屏县新店镇老寨村高家组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新建大棚24300平方米。

5.3建设标准。①玉屏县2021年稳岗就业项目,500元/月/人;②玉屏县田坪镇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微田园建设项目,13000元/亩;③玉屏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微田园后续扶持产业项目,

44000元/亩;④玉屏县皂角坪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微田园建设项目,回填方18.5元/平方米、水沟280元/米、栽植乔木400元/株、人行道路55元/平方米;⑤玉屏县新店镇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微田园建设项目,围栏内路12000元,界砖10400元,标示标牌30000元,排水沟9000元,花坛12000元,围栏76600元;⑥玉屏县新店镇2021年乡村旅游建设项目,预计使用资金

106万元;⑦大龙街道2021年芳容服饰扶贫车间,1943元/平方米;⑧大龙开发区麻音塘街道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205元/平方米;⑨玉屏县新店镇老寨村高家组设施农业建设项目,42元/平方米。

5.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均拟于2021年1月实施,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

5.5项目效益。①玉屏县2021年稳岗就业项目实施后,解决脱贫户就业难,增加脱贫户收入;②玉屏县田坪镇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微田园建设项目、玉屏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微田园后续扶持产业项目、玉屏县皂角坪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微田园建设项目、玉屏县新店镇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微田园建设项目实施后,一是解决搬迁群众菜篮子问题,减轻搬迁群众经济负担,二是增进搬迁群众邻里关系,感情交流,三是延续搬迁群众农耕乡愁,四是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效;③玉屏县新店镇2021年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实施后,帮助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效,带动周边脱贫户增加收入;④大龙街道2021年芳容服饰扶贫车间实施后,带动脱贫户就业;⑤大龙开发区麻音塘街道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实施后,带动脱贫户就业,产生效益后分红;⑥玉屏县新店镇老寨村高家组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后,带动脱贫户就业,产生效益后分红。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1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9858.03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9858.03万元。

1.基础设施类。计划投资2444.08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444.08万元。具体是:①农村交通(产业路)234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34万元;②水利项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节水配套项目等)1194.6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194.60万元;③农业项目1015.48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015.48。

2.农业产业发展类。计划投资7413.9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413.95万元。具体是:①种植业3968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968万元;②养殖业2351.9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351.95万元;③小额贴息3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7万元;④加工业30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00万元;⑤其它项目75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57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1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9858.03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8468.03万元、省级资金1390万元。

1.计划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8468.0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39.85万元(含大龙经济开发区1948.85万元),水利发展资金829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0万元,林业改革资金2307.1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2万元。

2.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139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7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00万元,林业改革资金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60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组织协调、工作责任、管理运行(项目、资金)、群众参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方面。

(一)统一制定规划

1.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乡村振兴局要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及各部门行业规划要求,编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年度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在规划指导下,每年年初提出当年发展规划及具体项目建设方案,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2.县整合办每年年初及6月初向县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提供年度可以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规模。县整合领导小组对相关整合部门提交的整合项目进行审核,编制并调整完成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后,根据整合项目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项目主管部门于每年年初及5月底前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和项目建设任务目标,编制完成本部门《项目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核,项目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方可进行项目的申报立项、前期可研、投资评审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涉农项目的按期申报和实施。各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项目监管,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和规范好项目资金使用。

(二)统一申报流程

一是项目计划申报审批流程。各主管部门向上级申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照“主管部门编制年度整合涉农项目申报计划—县整合领导小组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向上级报备”的程序实施。二是项目计划变更调整程序。县人民政府批准向上级报备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按“部门提出或变更申请—县整合领导小组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向上级报备”的程序实施。

(三)统一实施项目

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主动承担项目的管理和协调责任,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接受检查验收。

1.实行项目法人制度。主体项目按照“职能和责任不变、管理权限不变”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法人。

2.实行项目招投标。凡参与整合的涉农项目建设工程,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应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当地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整合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大宗材料,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采购、整合项目要严格实行合同制管理,中标单位要按项目实施要求设计、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3.实行项目资产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四)竣工验收

由施工单位向项目建设主管单位申请验收,项目主管部门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及时做好整合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结论作为绩效评价、财务结算和资金拨付的依据。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要及时交付使用。

(五)资金报账

按照《玉屏侗族自治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整合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和要求,办理报账手续。项目主管部门要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项目专账,明晰资金流向,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六)绩效评价

整合资金绩效评价由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为主要标准,强化监督管理,保证整合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并形成自查报告报上级相关部门。绩效评价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项目信息公开公示情况、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七)工作要求

1.推进公开公示。推进政务公开,相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推进情况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监督。

2.执行或补助标准。各行业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行业的标准或执行标准对所覆盖实施的项目执行相关的标准要求,涉及补助项目的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3.加强整合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县督查办、县审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整合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转变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整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在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对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1.玉屏侗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玉屏侗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汇总表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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