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盘山县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1-04-13 11:08:36来源:盘山县人民政府阅读量:951
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紧抓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三批试点城市的契机,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到目前,68个村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这意味着,全县154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起规范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激活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潜力,增添了村级组织经营性增收动力。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立规范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项重要保障。一大早,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改革服务股的工作人员赶到陈家镇四家子村,将刚刚审核下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送到村党支部书记许大鹏手中。这意味着该村新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拥有了“法人”资格,今后可以依法参与各类市场经营活动,为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铺平了道路。
同期声:陈家镇四家子村党支部书记 许大鹏(这个证书发放得非常及时。明年我们与沈阳农业大学和大连的一个公司,一起发展产研学的基地。要流转150亩地,还有26栋设施大棚。这个证对于我们来说,进一步使我们村集体经济的权责清晰,是我们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一个重要保证。我们更有信心了。)
在以往,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我县各村大多由村委会代为行使村集体经济经营职能,往往在银行开户、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办理贷款等环节中存在诸多麻烦,严重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质量。
抢抓盘锦市成为全国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城市的契机,我县于2017年起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两年间,先后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架构的古城子镇、沙岭镇、吴家镇、陈家镇、高升街道5个镇街、68个村完成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共计清理核算集体资产3.1亿元,确定成员105402人,并帮助各村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68个,实现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通过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这些村将各自获得一个全国通用的社会信用代码,拥有法人资格,在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方面,将进一步打通在市场、税务、金融等部门间身份认同的壁垒,更好地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
目前,全县68个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已陆续下发到位。配合先前完成的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工作,我县9个镇、4个街道、15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起规范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了坚实保障。
同期声: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改革服务股股长 孙迎雪(下一步,我们将以增强村级经济实力为目标,以盘活资源为重点,以发展经济为突破口,有针对性的推进和探索不同类型的村级经济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增强村级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逐步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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