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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13 09:01:19来源:江南区人民政府阅读量:840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城区级各双管单位,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

《2020年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2020年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截图

2020年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城区政府、关于实施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2020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完成120个基本整治型、10个设施完善型村庄建设,推进2个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其中,江西镇打造99个基本整治型村庄、10个设施完善型村庄、2个精品示范型村庄;苏圩镇打造15个基本整治型村庄;延安镇打造6个基本整治型村庄,村庄名单详见附件1。

(二)推动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实施全域整治,按照“基本整治+示范带”模式,全力推进江南区江韵扬美示范带等1条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

(三)完成5个村屯公共照明项目建设、5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开工建设4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完成2条村屯道路硬化、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一批“七改造、十完善”项目。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村庄“三清三拆”环境整治。按照“三年扫一遍”的总体目标,坚持将“三清三拆”环境整治作为乡村风貌提升的重要基础,作为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加强政府引导、基层党组织引领,充分组织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三清三拆”,以房前屋后、村头村尾和村屯内零星空地等为重点区域,以排水沟、池塘等为重点对象,大力推进庭院杂物、乱堆乱放处和池塘沟渠垃圾淤泥、漂浮物、障碍物等清理,确保村庄环境干净整洁。(牵头单位:乡村办、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部署要求,大力开展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和残垣断壁等拆除整治,积极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村庄拆通透、整干净。(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各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城区域层面开展村庄布局,优先在全市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产业基础较好、急需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潜力较大、积极性高且工作组织得力的区域中编制村庄规划。各地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应组织规划设计人员深入村庄,了解村庄生产生活条件、历史文化和群众诉求等,合理确定村庄用地布局、产业发展、设施配套、风貌选型等内容,同时,加强村庄规划宣传引导,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村庄规划布局研究和方案设计,科学合理开展村庄规划成果编制。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示范带所在的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推动村庄特色风貌改造。依据资源禀赋、建设特色等,重点打造江韵扬美示范带项目,以示范带为中心辐射周边,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品牌,以点带面促进全面提升。保护乡村景观、乡土文化、传统肌理、空间形态;结合山形水势、自然风光,充分挖掘村庄文化内涵,开展景观绿化、雕塑小品、水岸步道等景观设施建设,塑造特色环境。精心打造示范村,突出抓好特色风貌、精致环境、文化挖掘、产业发展,积极引入新业态,大力培育发展产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建设运营一体化,促进示范村成为乡村振兴新载体。(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江西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继续开展村庄基础设施“七改造”和公共服务“十完善”行动,加快补齐农村建设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推进“厕所革命”行动,加大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力度,推进行政村所在自然村或集中连片300户以上的自然村、集贸市场、中小学校、乡村旅游景区等人群聚集地区公共厕所的建设或改造。深入实施户用厕所改造,推进农村新建住房全面配套无害化卫生厕所,确保全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90%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2个屯内道路硬化。(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江西镇人民政府)

5个村屯公共照明试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代建单位:瑞江公司)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继续抓好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的更新改造,完成4个村级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确保江西镇、苏圩镇等2个所辖地区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80%以上村庄。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深入实施。(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江西镇人民政府、苏圩镇人民政府)

大力抓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治不规范、产生新的污染或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整改。对各地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工作落后的地方进行约谈,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农房建设和风貌管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南宁市加强农房管控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严格实施“带图报建”和“按图验收”制度,切实将农房风貌管控起来。乡(镇)“四所合一”机构要按照一次性告知、先收件后补充、“最多跑一次”等要求简化审批流程,将办证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同时,对农房建设全部落实现场踏勘、批后放线、基槽验收、竣工验收“四到场”和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建房名单、审批结果“四公开”制度。2020年6月30日,各镇人民政府制定和公布农村住房建设层数和面积标准,并推广南宁市统一编制的农房建设图集编制,供村民选用。(牵头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根据职能分别牵头)

三、资金筹措和安排

南宁市乡村风貌提升2020年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到的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中共江南区委办公室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办发〔2019)61号)、《关于印发<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三类村庄资金以奖代补拨付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9)127号)有关规定以及区委、城区政府有关意见执行。城区将通过整合部门涉农投入资金,统筹自治区、南宁市财政资金,各镇应积极筹措,鼓励群众自筹,发动社会积极投入等方式筹措。各部门要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充分整合各类项目和资金,支持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总投资共计2448万元,具体资金分配如下:

(一)120个基本整治型村庄,补助资金共计648万元。其中江西镇补助资金534.6万元,苏圩镇补助资金81万元,延安镇补助资金32.4万元。

(二)10个设施完善型村庄,补助资金共计600万元。其中江西镇补助资金600万元。

(三)2个精品示范型村庄,补助资金共计1200万元。。其中江西镇补助资金1200万元。

四、实施步骤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按照4月陆续启动,5月全面开工,10月初前基本整治型村庄竣工、11月初前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村庄基本竣工的整体要求,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20年4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浓厚氛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开展村庄规划前期工作、推进“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制定相关标准制度以及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召开市级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推进会。

(二)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10月)。各镇按照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组织和安排好项目建设。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开展特色风貌改造,建立完善激励机制,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塑造特色环境,形成长效管控。继续推进驻点指导,组织城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9月前基本整治型村庄竣工、10月前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村庄基本竣工。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11月前,各镇按照《自治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验收方案》以及附件2、3、4、5的验收标准,组织开展镇级项目验收并报附件3、4、5至城区乡村风貌办。11月20日前,城区组织开展城区级项目验收并报附件2、3、4、5至市乡村风貌提升办。12月10日前,市乡村风貌提升办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全市项目开展验收,公布验收得分和排名,并报自治区乡村风貌提升办审定。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在全城区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乡村风貌提升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江南区“美丽江南”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城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由城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问责制度,将乡村风貌提升列为乡村振兴年度考评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乡村风貌提升办作用,健全部门协同、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工作进度统筹,及时收集汇总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意见和建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抓好本系统本行业项目建设,形成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指导力度。持续开展乡村风貌提升驻点指导和不定期暗访,从4月份起开展月度进度通报排名、“红黑榜”通报,2020年下半年开展乡村风貌提升督查。对进度缓慢的镇视情况下发督办和约谈。适时召开全城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现场会、观摩会和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乡村建筑师”培训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房建设管控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不断增强群众的守法遵规意识。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宣讲群众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典型事例,引导群众集中力量开展村庄“三清三拆”环境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热潮,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发挥群众作用。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切实发挥我城区各级干部和乡贤的模范带动作用,动员引导农村群众参与村庄建设,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总结推广江西镇等地区“党建引领、党员带头、群众主体、乡贤助力”的好经验好做法,指导村民自治,鼓励群众投工投劳自愿参与家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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