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白塔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及具体措施
2021-04-09 10:20:00来源:白塔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375
2020年6月23日,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白塔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辽白政办发〔2020〕34号)》。那么,白塔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情况是怎样的?具体工作措施有哪些?
白塔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
辽白政办发〔2020〕34号
为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制度,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收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促进农村发展,切实有效提高广大农民生活水平,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的统一要求,白塔区积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就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从2018年7月份开始,我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共有5个行政村(太子河村、国庆村、裕民村、西三里村、曙光村)、1个股份制合作社(兴隆股份合作社)及2个涉农社区(硝堡社区、新民社区)作为本次产改对象。截止到2019年11月末,按照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全年完成产改对象60%的任务指标,除新民社区由于没有村两委班子,无法按程序开展产改工作,此情况已经向市农业农村局以区政府文件形式报告外,完成了太子河村、国庆村、兴隆股份合作社及硝堡社区共4个村(社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达到了当年的任务指标。2020年区划调整后,将太子河村、国庆村、兴隆股份合作社划归文圣区管辖,剩余3个行政村、1个涉农社区作为本年度改革对象。截止到2020年5月29日,我区已经全部完成西三里村、曙光村、裕民村3个行政村和硝堡涉农社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组建4个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 具体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基础
1、成立组织机构。2018年,成立了白塔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
2、制定细化了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共白塔区委 白塔区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国土白塔分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等部门下发了《转发市农委等局转发省农委等厅局转发农业部等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合资工作的通知》;《白塔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白塔区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指导意见》、《白塔区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的指导意见》、《转发辽阳市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关于白塔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行日报调度机制的通知》等产改文件,强化制度保障措施。
3、召开动员大会。2018年7月5日,召开白塔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会议上,传达了省、市、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宣传并解读中央和省、市政策精神,对如何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进行了培训,为推进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
4、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宁国军、区长佟恩凡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街道按时限完成任务。区长佟恩凡、副区长孙国涛多次召开会议亲自调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二)多措并举,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1、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于2018年7月中旬选聘第三方进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第三方于当月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各涉农街道、村(社区)也已相应出台本地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并按实施意见程序和步骤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白塔区政府于2019年5月28日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辽白办发﹝2019﹞13号)。针对清产核资及成员身份界定存在的问题,专门邀请市农业农村局产改工作专家进行实地讲解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9年10月全面完成我区的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及信息平台录入工作。
2、全面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股权量化及登记赋码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出台了《白塔区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的指导意见》(辽白农发﹝2019﹞28号)及《辽阳市白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辽阳市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通知》(辽白农发﹝2019﹞26号)等相关文件。2019年9月26日召开白塔区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及登记赋码阶段的启动会议,会上,邀请文圣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就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及如何制定股份合作社章程进行培训指导。2019年10月22日至29日,区农业农村局专门组织人员,先后到原新华街道办事处、原东兴街道办事处、原胜利街道办事处就清产核资调帐工作、街道、村(社区)制定农村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工作方案、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方案及成立领导小组情况,以及产权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和督导工作。2019年11月15日,孙国涛副区长带领农业农村局局长王静及产改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到曙光村、太子河村、国庆村、裕民村、兴隆股份合作社、硝堡涉农社区进一步调研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各街道、村(社区)要排除万难按时完成产权工作。 2019年11月19日,农业农村局王静局长专题召开股权量化、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工作部署会议,调度登记赋码推进及完成情况。2020年3月17日,佟恩凡区长主持召开全区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会议。会上,佟恩凡区长、孙国涛副区长作了重要的讲话,要求各涉农街道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指导工作,保证在时间节点前保质保量地完成我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2020年3月19日,区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制定了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时间表,进一步明确了产改的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为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白塔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行日报调度机制的通知》先后实行日报告、周通报制度,并积极调度各涉农街道办事处产改工作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任务。
(三)加大宣传,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积极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一是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发动相关办事处、经管站人员及村干部、村民代表深入各村(社区)开展入户动员宣传。一年来共向街道、村(社区)发放《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改革辅导材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辅导材料》、《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文件汇编》等资料书籍30余套,发放《指导手册》50余本,宣传单300多份。
白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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