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农村计划生育补助政策有哪些?独生子女快看看!
2021-03-23 17:29:5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163
山东作为中国华东地区的一个沿海省份,既有发达的沿海港口城市,也有土地资源广袤的农村小镇。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措施以来,全国各地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都能得到一定的补助,那2021年山东农村计划生育补助政策有哪些呢?
一、2021年山东农村计划生育补助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开始生效的《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明确了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程,确保了政策落实质量。在该文件中,制定了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1)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此外,该文件还对这4个基本条件进行了逐个分析,以确保政策解释顺利执行。
二、山东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申请材料
申请奖励扶助的人员,除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已有子女状况证明以外,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之前收养,并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提供户籍证明)。
(2)子女死亡,且曾办理过户籍登记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子女死亡,但未曾办理户籍登记的,需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医院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3)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丧偶的,需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医院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4)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由本人承诺,村民委员会审核后加以确认;也可以由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出具证明。
(5)再婚前婚姻和生育情况不明的,由本人承诺,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公示,情况属实符合条件的,作为列入奖励扶助范围的依据。
(6)缺失生育证件且审批资料查找不全的,由发证机关以各阶段生育政策为依据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
(7)从外省迁入山东省的农村居民,需提供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的婚育情况证明。对于三峡移民,主要根据现场调查、现有证件和本人自述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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