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价
133******88
128205.3元/年
起 拍 价:128205.3元/年
保 证 金:25642元
流转面积/数量:427.351亩
转出期限:10年
加价幅度:100元/年
延时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报名时间:2024-10-31 10:00:00至2024-11-08 10:00:00
竞价时间:2024-11-11 10:00:00至2024-11-11 16:00:00
东至:金玉堆经济社
西至:芬芳经济社
南至:昌贯北经济社、芬芳经济社
北至:芬芳经济社
竞价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10:00-2024年11月11日16:00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
报名起始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1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8日10:00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文昌市潭牛镇二公堆村委会芬芳村 |
挂牌底价 |
128205.3元/年 | ||||||||||||
招租面积
|
427.351亩 |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十年 交地后十个工作日支付前两年租金,后续每两年每亩租金上涨20元,租金每两年支付一次 |
||||||||||||
合同履约金
|
无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若合同期满后,出租方如继承流转,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在合同期满前60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流转合同。 | ||||||||||||
交易保证金
|
25642元 |
||||||||||||||
租赁用途
|
南瓜、花生、蔬菜等短期经济粮油农作物种植 |
||||||||||||||
招租方名称
|
文昌市潭牛镇二公堆村委会芬芳村小组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土地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土地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
0898-6328-0068 |
||||||||||||||
招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
二公堆村委会四议两公开记录及村民签名文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标的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竞价前,务必对标的做全面调查了解,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公示,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并自行独立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旦提交竞买报名,都将视同意向承租方已实际全面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披露的信息),并完全接受和按现状,无论双方对现状的理解是否一致,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差异,均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成交后承租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和抗辩。同意遵守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3.承租方在竞得标的后,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中心将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追究相应赔偿责任的权利。 4.参与竞拍前,竞拍方应当现场踏勘。 5.租金以两年为一周期进行付款,按照每两年递增20元/亩,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缴纳2年合约租金,之后每两年租金付款时间为上一个周期的6月30日前。 |
||||||||||||||
重要揭示
|
1、在出租方将合同约定的土地在约定的时间内移交给承租方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缴纳 100 元/亩的土地清理地膜和恢复耕作状态保证金。承租方应在流转合同到期或终止后 1 个月内将流转合同内的土地的地膜清理并恢复至可耕作状态,出租方应在承租方清理及恢复完毕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缴纳的土地清理地膜和恢复耕作状态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方。如超出期限未清理或未恢复耕作状态,出租方则不再退还承租方所缴纳的土地清理地膜和恢复耕作状态保证金。 2、出租方在移交本标的约定的土地给承租方时,应将所移交的土地上遗留的地膜和附着物进行清理,相关清理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该地块原农户种植的相关作物和附属设施赔偿工作应在移交给承租方前处置完成,该地块的相关作物和附属设施赔偿由出租方负责,与承租方无关。 4、政府对该土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归出租方所有。 5、在合同履行期内,出租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流转期限内,如因流转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出租方负责解决。 6、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要做好田边保护,防止牛羊肯吃、践踏,避免与村民发生纠纷。如有牛羊肯吃、践踏发生,出租方应负责协调,不承担责任。 7、承租方须保障土地原有作物完整,需定期对地上作物进行维护、经营,租赁期限经营土地所得归承租方所有。 8、竞拍人参与竞拍之时,视为同意接受地上附着物。 9、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租方或承租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5万元违约金。 10、承租方应保护承租土地完整不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11、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不征不转)该土地,本标的双方都应积极配合。该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种植物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因承租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费用,承租方有权主张相应的补偿,所获得的专项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 12、除前述征用(不征不转)或承租方连续撂荒两年(含)以上原因收回土地之外,其他情况下,出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流转土地,若出租方违反约定终止流转合同,则需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3、未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 14、租赁期限内产生水、电、路等设施,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负责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5、承租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用途,禁止从事占用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挖塘养鱼等任何违法行为。 16、出租地块合计427.351亩,部分地块已生长杂草,部分地块村民已种植低效经济农作物。 17、本土地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1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 19、交易中心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再由出租方提供的土地承包合同文本并于7工作日内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的10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土地承包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以及结清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 20、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报名流程
|
竞买人须在2024年11月8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文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wenchang.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文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
||||||||||||||
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中心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文城支行 账号:1021626100000227
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
||||||||||||||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账户 单位名称: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文城支行 账号:1021626100000181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6328-0068
|
||||||||||||||
中心地址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沿江东路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