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新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具体安排和部署
2021-03-22 11:00:04来源:新民市人民政府阅读量:1055
2018年5月18日,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要求全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精神,开展我市前期农村集体资产核资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副市长郭浩然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实施办法及工作要求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会议指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产权保护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村治理能力和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要科学确认成员身份,有序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各乡镇街要通过“四议一审两公开”和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加强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苗头性、萌芽性问题要早预防、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制止纷争,妥善解决矛盾,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妥善解决;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效率低、刻意隐瞒真实情况、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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