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关于编制2021年县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的通知
2021-03-12 17:19:31来源:柘荣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040
县自然资源局、县土地收储中心、县城联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经济开发总公司:
为规范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提高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我县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主要包括:(1)出让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土地(含经济开发园区入驻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出让金收入,以及其他改变土地使用条件补缴的土地价款、其他和出让变更有关的收入;(2)划拨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土地收入;(3)教育资金收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等按规定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应计提的收入;(4)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转让及土地租金收入等其他收入。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等成本性支出;(2)棚户区改造支出、公共租赁住房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专项支出;(3)旧村复垦及补充耕地实施经费等其他支出;(4)城市建设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净收益支出。
二、编制方法
土地出让收金预算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根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做到以收定支,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具体由财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局、土地收储中心、城联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开发总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按宗地做好下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及地价水平测算,并初步预计下年度土地出让金收入情况;城联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开发总公司负责按招商引资情况,合理预计下年度各园区企业入驻及供地情况;土地收储部门负责做好下一年度经营性土地的收储及供地计划;财政部门负责根据相关材料、数据,并结合下年度支出计划编制下年度土地出让金预算,纳入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相关规定报批。
三、编制要求
相关部门应做好预测工作,认真测算下年度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提高收入、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对供地、收储、拆迁、安置等计划应逐项测算并审核,确保收支预算准确。各相关单位编制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情况预计表及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计表,经审核后,于10月12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相关单位报送情况,经综合平衡后编制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预算草案,一并报县政府核准,并按程序提交县人大会审议。
附件:1.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情况预计表
2.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计表
柘荣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 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支出情况预计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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