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州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2021-03-12 10:22:01来源:云州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752
2019年11月8日,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州政办发〔2019〕63号)印发,以下是文件全文。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州政办发〔2019〕63号
各乡镇、区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19〕23号)及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同政办函〔2019〕165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就我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立即全面启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2019年底前全区符合登记条件的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达到30%,2020年底前全区符合登记条件的宅基地登记发证基本完成。将我区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纳入日常登记业务,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做到应发尽发。
二、登记发证的范围
(一)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其他可以认定的,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登记原则
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申请,并对登记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统一进行登记发证(对个别特殊情况,按程序进行单独登记)。
(二)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求,认真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且严格执行面积标准控制的规定。依据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两权”地籍调查成果,坚持“权属明确无纠纷,四至清楚无争议”原则,依法确定主体资格、认定权属和四至界线,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时要区分时段、政策背景,尊重历史、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适宜性政策。
(三)实事求是原则
根据我区农村现状,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本着以民为本、实事求是、简便易行、便民利民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解放思想,积极妥善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细化各项政策,能满足登记发证条件的,做到应发尽发。
(四)分类推进原则
对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工作扎实、数据成果能满足登记发证要求的,直接利用“两权”地籍调查成果登记发证;对于偏远地区、经济价值不高、矛盾问题较少的,可采用简易方式登记发证;对于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等重点地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发证。
四、方法步骤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一)申请、受理
在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前,要发布通告,明确登记范围、登记程序、申请方式、受理时间等内容,通告期满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集中受理。
(二)审核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依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查验权属来源和四至界限等相关内容。
(三)公告
经审核,能够登记发证的,要组织进行公告。
(四)登薄、发证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予以登记发证;公告期间存在异议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暂缓登记、做好记录,积极调查研究,逐步依法推进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对于“两权”地籍调查成果中权利人和界址清晰准确、地上建(构)筑物结构等内容全面,可直接利用“两权”地籍调查或果进行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对于“两权”地籍调查成果无任何房屋信息,是偏远农村的,可采取简易的方法,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或通过描述方式记录建(构)筑物相关情况后直接登记发证。对于有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将比照城市房屋权籍调查有关要求进行补充调查后,予以登记发证。
(二)要严格执行宅基地“一户一宅”、面积标准控制等法律规定,也要区分时段、政策背景,尊重历史、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政策。对于“一户多宅”、无权属来源证明、超面积等共性问题,根据国土资发〔2011〕178号和国土资发〔2016〕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解决。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了更加规范有序地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经研究,成立了云州区“两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农业、住建、财政、公安、民政、乡镇政府领导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
(二)数据保障
尽快摸清“两权”数据底数,建立工作台账,2014年以来我区实行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约120个村存在旧房改造,有的村庄实行了整村搬迁,这就得对“两权”数据进行补充测绘。区政府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精湛的作业队伍完成补测绘任务。
(三)经费保障
对于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等重点地区,需按照城市房屋权籍调查有关要求进行房屋补测绘后,予以登记发证。区政府要落实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房屋补测绘所需的财政经费,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四)宣传保障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平台,采取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工作宣传、政策解读和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农村集休经济组织的作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调动农民办证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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