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新荣区: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2元!
2021-03-12 10:11:30来源:新荣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413
2018年11月26日,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同市新荣区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100号)印发,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同市新荣区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8〕100号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推进脱贫攻坚任务的有效落实,按照大同市民政局、大同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同民发[2018]99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将我区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2元,提标后我区的农村低保标准为4254元/年/人,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的有效衔接。此次提标所需资金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区历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结余资金负担。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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