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2021-03-09 17:15:28来源:邵武市人民政府阅读量:9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有关规定,我市已完成邵武市八一希望小学扩建项目拟征收土地相关前期工作,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0〕81号)批准,我市将组织实施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现将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邵武市八一希望小学扩建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城郊镇莲塘村。
三、被征收土地权属及面积
城郊镇莲塘村集体土地2.6795公顷(果园0.4149公顷、其他林地2.181公顷、坑塘水面0.0619公顷、建制镇0.0216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坑塘水面补偿标准按53.7万元/公顷(3.58万元/亩),果园补偿标准按21.48万元/公顷(1.432万元/亩),其他林地补偿标准按12.351万元/公顷(0.8234万元/亩),建制镇补偿标准按3.222万元/公顷(0.2148万元/亩)。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坑塘水面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148万元/公顷(0.1432万元/亩),果园地上附着物补偿费6.636万元/公顷(0.4424万元/亩)有林地、其他林地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毛竹二类4.608万元/公顷(0.3072万元/亩)、毛竹三类2.88万元/公顷(0.1920万元/亩)。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
六、其他有关事项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南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告。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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