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苏家屯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21-03-08 10:03:48来源:苏家屯区人民政府阅读量:760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十九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央、省、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一年来,在苏家屯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未改制村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人员界定、股权量化、赋码登记,成立了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2019年11月1日,苏家屯区第一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街道双台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成功,是该区第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证号”,信息数据已经全国登记赋码系统录入,此次颁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标志着苏家屯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了全国统一的“身份证”,享有市场法人主体地位,并以法人主体资格开展集体经营管理活动,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是苏家屯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又一次深化。
苏家屯区八一街道双台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启用,标志着苏家屯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已被打通,对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产生积极影响,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接下来,苏家屯区农业农村局及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指导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时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手续,领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活动正常开展。
现全区19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完成登记,预计11月底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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