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进入覃塘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方案
2021-03-03 10:10:21来源: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098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行为,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贵港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贵政办发〔2018〕4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入覃塘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制定方案如下:
一、加快完善覃塘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受益”的原则,建立健全完善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加快完善覃塘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按照“有交易场所、有专业人员、有交易规则制度、有联通全国的交易系统、有经费保障、有政策引导支持、有统一监督管理”的“七有”标准化建设。
二、实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范围全覆盖
现阶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以其他方式流转交易,以及农户委托集体经济组织交易的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必须全部在覃塘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农业机械、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等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所有的未承包到户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养殖水面使用权;农村集体受承包农户委托统一组织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预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产业项目招商等。
三、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流程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活动主要采取电子竞价、招投标、招租、发包等市场交易方式,原则上按照提出交易申请、进行前置审核、发布流转信息、审查受让方资料、组织产权交易、签订交易合同、交割结算、出具交易鉴证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程序进行。
四、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制度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建立健全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对市场运行、服务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全区实行统一规范的业务受理、信息发布、交易签约、交易中(终)止、交易(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流转交易的产权无争议,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交易品种和方式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交易过程公开公正、阳光规范。
五、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深入宣传、培训。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场交易。对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业务知识,保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监督管理。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促进交易公平,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市场的规范运行,做到“应进必进”。要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严禁隐瞒信息、操纵交易。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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