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河北邯郸《复兴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文

2021-03-02 10:42:46来源:复兴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808

2020年12月23日,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复兴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复政办﹝2020﹞59号),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复兴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重要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全面整治,坚持实事求是、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坚持压实责任、边查边改、稳妥推进,严肃查处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刹住农村占用耕地建房乱象,遏制增量、整治存量,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秩序。

(二)目标任务。摸清2013年以来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台账。根据国家和省、

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政策,结合我区实际,依法依规分步、分类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研究制定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措施,建立完善农村土地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和类型

(一)整治范围。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包括国有和集体)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进行摸排整治,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一并摸排整治。

(二)整治类型。分为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及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三种类型。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对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进行整治;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对违法项目进行整治。对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类和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和建设依据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对违法项目进行整治。

三、实施步骤

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1日-9月30日)。对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部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遏制增量、整治存量,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秩序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基础数据,制作摸底排查工作基础资料。对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和技术培训,解读相关政策规定,对摸底排查工作进行安排。制定《复兴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复兴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0年10月1日-11月20日)。区国土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省、市下发的摸底排查工作基础资料,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全面排查,逐宗逐项目填报摸排信息,逐级上报摸底排查结果。对照国家和省、市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核实纠正、完善数据,形成最终摸排成果。在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整治整改工作。

(三)整治整改阶段(2020年11月21日-2022年6月30日)。依据国家和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政策,制定下发《复兴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类整治政策和具体安排,提出整治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分步整治、分类处置,逐项目列出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四)检查复核长效监管阶段(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国家和省、市对各县(市、区)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核,落实鼓励、激励等政策措施,完善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各类问题的

法规政策,理顺执法监管体制,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对抽查复核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并加强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落实。成立复兴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负责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压实整治责任。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党政同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压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委会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强化部门协作,区国土分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抓好农村宅基地类住宅问题整治工作;区法院负责依法及时受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强制执行申请,依法审理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受理移送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妨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坚持分类施策。要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和清晰合理政策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复杂问

题,要认真研究、紧盯不放,研究完善法规和政策体系,着力堵漏洞、补短板,防止问题久拖不决;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重点整治。要研究制定相关处置政策,强化联合处置举措,既保障好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又严格依法执纪,充分利用现行政策抓好问题整改。

(四)严格督导问责。要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报告有关情况。要加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导,适时进行联合督导;要严格执法,敢于较真碰硬,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整改一批;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新增,对新出现的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要严肃整治纪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力、发生顶风新增问题的及时通报、约谈,对因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被上级通报和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破坏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在专项整治基础上,要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将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加大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处罚力度;要进一步改进土地执法监管机制,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智能监管系统建设;要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坚持疏堵结合,研究制定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坚决刹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如有复兴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复兴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