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村60岁退伍军人补助标准是什么?如何申报?
2021-02-27 09:20:5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0031
2020年8月1日,国家再提高优抚对象补助,农村籍老义务兵的补助也略有增加,很多地方陆续发布了《2021年度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的通知。那么2021年农村60岁退伍军人补助标准是什么?如何申报?
1、适用对象的界定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2、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个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两寸彩色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
申报登记所需材料:
(1)本人提供书面申请,请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何时何地入伍、何时何地退伍、服役年限、回村是否受过待遇、本人签名等;(入伍、退伍时间填写参考退伍证时间。最终核发时间以个人档案为准,参军时县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时间为入伍退伍时间,部队批准退伍时间为退伍时间)
(2)村委会证明信,姓名、身份证号码、何时何地入伍退伍,回村未享受过待遇;
(3)入伍时名字(含入伍登记表、退伍证、退伍登记表)与身份证不一致的,村委会需证明现在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与退伍证姓名是同一人;
(4)身份证;
(5)户口本;
(6)退伍证;
(7)信息采集表(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
(8)登记表,须村委会盖章盖章(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
(9)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
(10)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数量和尺寸按当地要求)。
3、补助标准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实申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逐级上报审批,我县2021年年满60周岁的义务兵,按每服役一年义务兵,每人每月45元的补助标准从满60周岁当月开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