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象山区“三举措”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2021-02-22 10:10:46来源:象山区委组织部阅读量:502
位于广西桂林市区南大门的象山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以激发要素、提升能力、和打造园区三项举措,创新辖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推动辖区村级集体经济由“输血式”向增强“造血”功能转变,有效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前,全区8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平山街道同心村、平山村村集体收入分别超过300万元、120万元。
坚持激活要素,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象山区围绕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主体,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清理规范工作组,对已签订的各类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核查,确保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合同合法规范;引导辖区村民合作社完成换证赋码工作,推动村集体自主进入市场。区委与桂林漓江农合行开展“党旗引领+金融先锋”党建共建,依托漓江农合行系列金融产品,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解决创业资金筹措难等问题,激发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建促乡村经济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农村资产管理,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为引进培育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打好基础。坚持激活人才队伍,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训班,开展“党旗领航+家政扶贫”培训班,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带头人的致富能力,帮助村民解决就业培训问题、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助推集体产业发展。
提升业务能力,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象山区指导各村民合作社通过单独组建或联合组建的方式成立公司,主动承接部分中小型项目建设工程,进一步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经济市场化专业化多元化。区本级制定实施《关于下放中小型项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实施方案》,协调各职能单位及项目业主将技术要求不高的建设项目下放,优先安排村民合作社下设公司承接。同时拓展村民合作社下属公司业务发展,为项目建设、公司运营提供综合性服务,包括家政服务、绿化除草、园艺修枝、办公搬迁等有偿服务。例如,北芬村村民合作社为侗情水庄旅游公司提供服务,为村民合作社创收2万元。
打造产业园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抢抓桂林工业振兴战略实施和高新区象山园建设机遇,利用村集体预留地,采取“园区+企业+村集体”合作模式,走合作开发路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通过土地入个股的形式,打造桂林高新区象山园湴塘工业集中区,项目占地100亩,总投资3亿元,规划建设标准厂房5万平方米,招商引进工业企业3-5家,预计年产值2亿元以上,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同时发挥企业在技术、信息、市场、运营等方面优势,带动村集体稳定增收。借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聚合力强的特点,提高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聚合效率。每年可为村集体经济带来土地租金收入71万元,惠及人均增收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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