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公告
2021-02-05 10:24:57来源:灵璧县人民政府阅读量:96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征地管理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做好与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有序衔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稳步推进我县征地补偿工作。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函》(皖自然资函〔2019〕67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灵璧县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制定工作,现依据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由我局组织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0年3月10日上午9:00点整
二、听证地点:灵璧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灵璧县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制定
四、报名条件和办法: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请于2020年3月9日下午5:30分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按规定确定听证会代表。提交书面申请时,填写《听证申请登记表》,公民请随带本人身份证,组织委派的代表请随带组织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书面申请请送至灵璧县自然资源局二楼耕地保护监督股。
联系人:徐善辉联系电话:17305579152
联系地址: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
特此公告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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