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关于印发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1-12 15:30:27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阅读量:677
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八公山区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八公山区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按照《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淮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大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安全、规范、美观、整洁”为目标,通过户外广告整治,消除视觉污染,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升我区城市形象和品位,助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二、整治范围
城市道路沿线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超出设置许可期限的楼顶广告,以及其它陈旧破损、闲置废弃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9月22日—10月10日)
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户外广告整治目的意义和标准要求,营造社会理解支持户外广告整治的良好氛围。坚持边宣传、边摸排,对辖区城市道路沿线楼顶广告及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广告等进行全面摸排、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摸排登记表(附件2、附件3)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区城管办。联系人:(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19855045075;邮箱:48217037@qq.com)。
(二)集中拆除阶段(2020年10月11日—10月25日)
根据摸排情况,制定拆除计划和拆除预案。对于应当拆除的广告,督促广告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限期自行拆除。对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同意拆除,但存在困难提出申请的,上门帮助拆除。对拒不配合、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集中拆除。
(三)建立长效阶段(2020年10月26日以后)
适时组织督促检查、考评验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行总结提高,规范各类广告设置,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职责分工
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广告设施摸排整治,以及法规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配合做好广告设施整治。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虚假等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整治工作,配合做好其产权下广告设施整治。
区委宣传部:负责广告整治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八公山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广告整治期间执法保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整治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区财政局:负责广告整治经费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成立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协调配合。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协调配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形成整治合力。同时,制定安全及信访工作预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依法公正。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使群众了解支持整治拆除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严格依法行政,阳光操作,秉公执法,坚决查处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现象。
(四)严格追责。建立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包庇袒护、干扰延误整治拆除工作,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
八公山区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福建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多喜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李远程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桂芝区财政局局长
魏如成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朱学功八公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伟八公山镇政府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从雪梅山王镇政府副镇长
宗烨新庄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苏晨土坝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蔡广庆毕家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詹超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李多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詹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另行文。领导小组为阶段性工作机构,工作任务完成自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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