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台
2018-03-28 11:33:54来源:平潭时报阅读量:841
日前,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18年3月9日出台,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在我区落实,促进我区农村发展。
《意见》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根据《意见》,我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主要目标是通过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意见》,我区改革工作的时间节点为2018年4月-9月,全面开展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18年5月-10月,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2018年11月-2019年6月,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19年12月,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今年我们要完成资产清产核资和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是两项比较基础但也是任务量较大的工作。到2019年我们要完成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区农村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林群说,目前正积极向其他地区学习经验,不断探索最适合平潭的实施方案。
目前,我区还成立了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成员界定组、清产核资组、权能改革组、信访处理组等机构,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资产改革进程。
注:平潭综合实验区,简称“岚”,俗称海坛,隶属于福建省。位于福建省东部,是由以海坛岛为主的126个岛屿组成;东临台湾海峡,南近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西隔海坛海峡与福清市、长乐、莆田市为邻,北望白犬列岛。辖7镇8乡:潭城镇、苏澳镇、流水镇、澳前镇、北厝镇、平原镇、敖东镇、白青乡、屿头乡、大练乡、芦洋乡、中楼乡、东庠乡、岚城乡、南海乡。陆地面积371.91平方公里,人口42万人(2012年)。
平潭素有“千礁岛县”之称,境内地势低平,中部略高;地形以海积平原为主。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有天然淡水湖三十六脚湖,是福建省最大的天然淡水湖。旅游景点有龙王头海滨浴场、海岛森林公园、海坛风景名胜区、壳丘头新石器时代遗址、江继芸墓、坛南湾、崇台观日、海蚀拱门观潮、片瓦仙踪、指动石、南寨石林、琉球国驸马墓、半洋石帆、东海仙境、王爷山、君山、将军山、海坛天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