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霍州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020-12-11 10:24:47来源:霍州市人民政府阅读量:992
2018年5月15日,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晓君,市委副书记高雅铭,副市长张发宁,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王英才,市政府秘书长张卫东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张发宁对《霍州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对我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调查评估工作做了安排。
黄晓君对全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她指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村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市各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瞄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3个目标,牢牢抓住“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分类有序推进、坚持党的领导核心”5项改革原则,全面抓好“清产核资、确定成员身份、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规范资产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5个重点环节,创新工作,扎实推进,力求实效,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黄晓君强调,各乡镇、街道办要尽快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精心组织业务培训,全面抓好改革实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支持和参与改革。监委、审计、司法部门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改革推进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党员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市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注入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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