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权设置方式有哪些?股权设置后还能改变吗?
2020-11-30 23:25:5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415
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中,需要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那么农村股权设置方式有哪些?股权设置后还能改变吗?
一、3大股权设置方式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从目前各地区的试点情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3种方式。
1、实行一人一股制
适用于集体成员股份平等的村,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分别按成员人数进行折股量化,确定每股金额和每份亩数,再计算每人和每户持有股数(份数)和金额(亩数)。
2、实行一人多股制
适用于集体成员股份体现差别的村,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分别按总股(份)数进行量化,确定每股金额和每份亩数,再计算每人和每户持有股数(份数)、金额(亩数)。
3、实行“基本股+劳龄股”等方式
适应于集体经营性资产具有劳动积累性质的村,根据集体成员及劳动贡献,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配置成基本股、劳龄股等,基本股、劳龄股等各占总股本的比例,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确定每个基本股的金额和每个劳龄股的金额等,再计算每人和每户持有基本股股数、金额和劳龄股股数、金额。
股权分配对象、股权配置比例,要充分协商,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张榜公布,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股权设置后还能改变吗?
根据中央政策要求,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同于工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采取“量化到人,确权到户”的管理方式。
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总的来讲,各地方选择何种管理模式还需要由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