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居住权是什么?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2020-11-30 22:05:4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18
住房问题一直是备受人们关注。在我国,商品住房是有产权期限的,有的是70年产权,有的是40年产权,那么房子居住权是什么?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一、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房子产权到期后,还是可以继续居住。但是,既然有续期的问题,那么肯定就会牵涉到费用。
费用可能全免,也有可能部分免,具体的还得依据各地的相关法律来决定。所以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大家不必担心产权到期后的续费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应该会陆续出台。
二、居住权是什么?
说到房屋产权,还得讲一下居住权。这项权力也已经被写入《民法典》。《民法典》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1、居住权的设立
居住权应当通过书面合同或者遗嘱方式设立,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设立,但是双方也可以约定有偿设立。
2、居住权的期限
然而,居住权也是有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居住权合同中约定居住权期限。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3、居住权的注意事项
(1)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3)居住权的设立对房屋买卖还有些影响,我们在日常购买二手房时,除了审查房屋共有、抵押登记、司法查封等情况外,还需要审查房屋居住权设立情况,否则将出现购房者无法在居住权存续期间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尴尬局面。
总的来讲,对于房屋产权到期问题,大家不用过于担心,国家目前实施的是自动续期政策,不过大家也要注意产权的使用寿命,事实上房屋产权从开发商和政府签订土地使用合同的时候就开始计算了,因此大家要注意要注意一下开发商是什么时候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另外对于居住权的设立,大家也要综合自家实际情况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