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沁水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议在郑村镇侯村村召开
2020-11-30 11:57:14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224
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议在郑村镇侯村村召开。会议对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书记原光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杨洋主持会议,副县长韩海亮参加会议。
会上,县领导分别为杨河社区、侯村村、北庄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侯村村作了经验交流,苏庄乡、宣化社区进行了表态发言。
原光辉指出,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我县开展改革试点以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稳步实施摸清家底、明晰股权、组建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机构等工作,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充分肯定改革成果的同时,也要清晰认识到合作经济组织体制机制和组织构架不完善、主体经营能力差、经营项目少等问题,扎扎实实推进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变”改革。
原光辉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农村活力的基础性改革。要提高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资本资产经营处置权,赋予了独立企业法人地位,更赋予了壮大集体经济的责任。要进一步建立体制机制,严格完善理事长、监事会等组织架构,既运行高效,又规范有序,务实推进生产经营活动;要盘活资产、资源、资金,通过林地、土地的入股、流转、托管等模式解决资金、土地问题;要选好选准项目,积极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相应的利润;要加强学习,党支部书记、理事长要懂生产、懂经营,不断提高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经营能力和水平。
原光辉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集体经济的资金扶持;金融机构要研究如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重点解决融资难题;农业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对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进行指导和支持,提高生产经营能力;税务部门要让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享受到更多优惠税收政策。要对经济组织运行情况进行指导和考核,开展相关培训提升行动,把党内培训和业务培训、能力提升结合起来,让经济组织知道怎么干。要坚持党的领导体系建设,推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会前,与会人员还集中参观了郑村镇侯村村龙骏艾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恒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实地了解侯村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经验及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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