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属于什么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抵押?
2020-11-17 11:10:4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92
农村土地若需要承包经营的,必须向相关部门或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承包手续。承包关系成立后,承包方对其土地有土地经营权。那么,土地经营权是什么权呢?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说说吧。
一、土地经营权属于什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体现我国农村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新型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指的是公民集体对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而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的内容是由合同约定的,是分为两种:主体与客体。这项权利的主体是公民或者集体,权利的客体是国家所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而使用的国有土地。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抵押贷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贷款。
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以抵押等方式流转,但是以抵押方式流转具有一定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担保自己或他人的债务履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2条规定:“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押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
3、依照《担保法》第34条及其《物权法》第180条规定:“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则可以抵押。因为这有利于促进对荒地的开发利用,且其经营周期较长。”
三、土地经营权可以进行转包和出租吗?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特殊民事权利进行处分,但承包人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对于转包行为,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备案;对于转让行为,需经双方签定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同意。
关于土地经营权属于什么权的内容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土地经营权是不能抵押贷款的,但其可以以抵押等方式流转。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参考下本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