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房房屋产权多久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2020-11-05 15:33:1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449
为了迎合建设发展,就需要用到土地,因此就会碰到拆迁的情况,在拆迁过程中,人们都非常关注赔偿问题,而安置房就是很多人都会选择的补偿方式,安置房到手后,肯定会关注产权问题了,那么动迁安置房房屋产权多久办理?动迁安置房办理产权证需要哪些手续?下面小编就为一一为你揭晓答案。
一、动迁安置房房屋产权多久办理?
1、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产权证。
2、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证。
3、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此外是小额的手续费和杂费。
4、按照办证窗口的承诺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具体时间就在领证通知书上。
由于动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所有。那么产权证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需要按照现行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不一定符合当地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多都是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
二、动迁安置房办理产权证需要哪些手续?
动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办理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查档证明(收原件);
2、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3、安置单位法人其或者是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5、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另外以下两点必须要了解:第一,如遇被拆迁人去世的情况,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应先办理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继承手续;第二,如果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只有出具国家安全部门给出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
关于动迁安置房房屋产权多久办理以及动迁安置房办理产权证需要哪些手续的知识,大家都get到了吗?安置房在办理产权证时一定要带好相关的证件,这样也能节省办理时间,早日拿到房屋的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