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下发
2018-03-12 11:51:03来源:福州市农业局阅读量:3324
2018年2月12日和2018年1月19日,《长乐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长乐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下发。根据方案安排,长乐区作为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区,年内应完成动员部署、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清产核资、集体成员界定等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市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分别于2018年2月12日和2018年1月19日下发《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委[2018]15号)和《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长乐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长委办[2018]4号)。
根据实施方案安排,长乐区作为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区,年内长乐区应完成动员部署、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清产核资、集体成员界定等工作,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注:长乐区,隶属于福建省福州市,是中国著名侨乡。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东濒台湾海峡,西与闽侯县毗邻,南与福清市相连,北与马尾区隔江相望。辖4个街道、12个镇、2个乡:吴航街道、航城街道、漳港街道、营前街道;首占镇、玉田镇、松下镇、江田镇、古槐镇、文武砂镇、鹤上镇、湖南镇、金峰镇、文岭镇、梅花镇、潭头镇;罗联乡、猴屿乡。面积658平方公里,人口71.58万人(2014年)。
长乐是一个准半岛,地貌属低山丘陵小区。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河流有闽江、上洞江、下洞江等。另有西湖、东湖、福湖、天塌湖等小湖泊。旅游景点有国家级闽江河口神鸟自然湿地公园、国家级董奉山森林公园、长乐显应宫、冰心文学馆、猴屿洞天岩、长山湖公园、灵隐墓、龙卷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