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草原有哪些方法?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2020-09-28 18:10:2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996
在土地类型中,草原因其自有的特殊性,在承包方法上与一般的耕地是有所区别的。对于想要承包草原创业的新手朋友们来说,卡在承包的第一步是非常难受的,那承包草原有哪些方法?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出现纠纷怎么办?下面就让小编来跟大家一一探讨。
一、承包草原的方法
1、法律依据
据《草原法》规定,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对承包经营者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个别确需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简单来说,草原是可以承包经营的,如果是本集体经济以外的个人或者单位进行承包经营,则需要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经过乡或者镇政府的批准。
2、承包合同签订
承包草原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内容主要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草原四至界限、面积和等级、承包期和起止日期、承包草原用途和违约责任等。同时,承包期届满,原承包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值得注意的是,承包经营草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要保护、建设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维护草原的生态发展。
3、通过转让的方式承包草原
据《草原法》规定,草原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可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转让。但是,受让方应当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能力,并必须要保护、建设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同时,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与受让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的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剩余的期限。
二、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如果对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产生争议,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其中,单位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在草原权属争议解决前,任意一方方均不可以改变草原利用现状,破坏草原和草原上的设施。
承包草原的方法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小编总结的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