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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继承)登记流程

2024-04-18 10:41:0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89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继承)登记流程

一、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继承)登记流程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并由申请人夫妻双方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所有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

3.经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权籍调查表、房屋调查表、房地一体平面图;

4.原宅基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提交被继承人和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继承、受遗赠公证材料(公证书或律师见证书)或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

6.《农村宅基地和房屋转移审核表》(需经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

7.房屋已进行翻建改造的,还需要提供《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翻建(改扩建)申请审批表》。

以上就是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继承)登记流程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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