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关于林地流转的政策及价格
2024-04-08 10:28:3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484
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的生动诠释,是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工程,也是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双增”的重要途径,对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2024关于林地流转的政策及价格。
一、威远县林地流转政策及价格
(一)流转收储对象
1.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使用权;
2.依法确权给个人的集体林地使用权;
3.依法确权或流转到除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外的组织和个人的林地使用权;
4.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5.个人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6.除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外的组织和个人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二)流转收储范围
首期项目分布在连界镇、越溪镇、小河镇。根据项目报批情况后期将逐步把观英滩镇、山王镇、新场镇、镇西镇、严陵镇、龙会镇、东联镇、高石镇、新店镇、向义镇、界牌镇纳入项目范围。
(三)流转收储期限
林地流转期限为30年,流转期满后根据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在约定延续。林木实行一次性协议收储。
(四)林地流转价格
1.以入股方式流转的林地。一是项目实施主体在林地上新造林采伐后,按采伐林木价值的20%分配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将采伐林木价值的15%发放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林权流转参股人,其余5%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统一管理。二是项目实施主体在林地上开展林下种、养殖获取的利润,按获取利润的30%分配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将获取利润的25%发放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林权流转参股人,其余5%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统一管理。
2.以租赁加入股方式流转的林地。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按每亩每年50元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固定保底租赁费,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将固定保底租赁费全部发放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林权流转参股人。二是项目实施主体在林地上新造林采伐后,按采伐林木价值的15%分配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将采伐林木价值的10%发放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林权流转参股人,其余5%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统一管理。三是项目实施主体在林地上开展林下种、养殖获取的利润,按获取利润的20%分配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将获取利润的15%发放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林权流转参股人,其余5%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统一管理。
3.以租赁方式流转的林地。项目实施主体按每亩每年110元支付租赁费。
二、闽清县林地流转的政策及价格
根据流转林地的立地条件等级,参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及当年的市场行情,由闽清县金山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林地出租方协商确定林地租金。签订林地流转合同后,林地租金每年结算一次,于当年的12月31日前拨付。林地租金根据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调整幅度而相应变化。
以上就是部分地区关于林地流转的政策及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