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可否流转经营吗?林地流转程序的规定
2024-04-08 10:27:2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42
林权流转即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流转。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林地可否流转经营吗?林地流转程序的规定。
一、林地可否流转经营吗?
林地可以流转。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采取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等方式流转的,流转方案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法律依据:《森林法》第十六条
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可以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林业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国有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使用权,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作价出资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林业经营者应当履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的义务,保证国有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提高森林生态功能。
二、林地流转程序的规定
林地流转程序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与审核。流转方需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其审核受理。
森林资源评估。对于集体林地,需进行森林资源评估。
公告与指导。流转的林地、森林、林木的基本情况需进行公告,流转双方应在林地流转服务机构的指导下签订规范统一的合同。
办理相关手续。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后,需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或换发林权证。对于国家所有的林地,还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土地管理规定办理出让手续。
遵守法律规定。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剩余期,且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用途、公益林性质和林地保护等级。流转后,林地、林木要严格依法开发利用。
特殊情况的额外步骤。对于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其流转还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公示。
以上步骤可能因具体情况和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