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时,代写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2020-09-23 16:53:4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40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为了方便后代财产的继承,都有立遗嘱的意愿,但是由于文化不高或者身体不便等原因,不方便自己写遗嘱,于是就找人代写遗嘱。那么房产继承时,代写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1、什么是代写遗嘱?
代写遗嘱也就是代书遗嘱,和自书遗嘱相对,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2、代书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代书遗嘱是法律规定的有效遗嘱形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也有诸多注意事项,否则也可判定为无效遗嘱。
(1)见证人数量:必须两人以上;
(2)见证人范围:法律规定以下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一般是指遗嘱继承人个人的亲朋好友、同事、共同经营的合伙人、债权人、债务人等等。遗嘱继承人和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的亲朋好友则不受限制。
(3)见证内容:见证人需见证代书遗嘱制作过程,并在遗嘱上亲笔签字。
(4)代书人身份:在场见证人之一。
(5)代书内容:代书人需依照立遗嘱人的意愿书写遗嘱内容。
(6)遗嘱人亲笔签字:依据法律规定,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字直接推定其认可代书遗嘱的内容。注意,手印不同于签字,在立遗嘱人因病重或其他原因而丧失认知力和判断力时可能存在利害关系人操纵立遗嘱人按下手印的可能。因此,代书遗嘱仅有立遗嘱人的手印,且无其他证据证明立遗嘱人在认可遗嘱内容的情形下自愿按下手印,应当认定为无效。
(7)遗嘱上注明年、月、日:为证明代书遗嘱系立遗嘱人生前所立,应当注明代书遗嘱制作当年、当月、当日的日期。
因此,在房产继承时,如果是代写遗嘱,一定要注意以上7点,否则是很可能被判定为无效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