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条件有哪些?附申请资料要求
2020-09-04 17:56:2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361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实现,往往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由缺乏资力的主体转向拥有充足资力的主体。一般说来,这种情况有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条件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对象为依托农村土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称:借款人)。
1、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
(三)依法拥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发包方已经被承包方告知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2、通过流转的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
(三)已经与承包方或者经承包方书面委托的组织或个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经营权流转合同,或依流转合同取得了土地经营权权属确认证明,并已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了土地租金;
(四)承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可用于抵押及合法再流转;
(五)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注意:对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评估价值,银行可以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自评估或者与借款人协商等方式,确定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价值公式如下: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评估价值=政府公布的基准参考价格(元/亩/年)×面积(亩)×(家庭承包合同剩余年限或已缴清租金的剩余使用年限-1)。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借款人申请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除提供必要的贷款基础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一)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借款人申请贷款的:
1、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的承包人同意抵押、处置的书面证明;有共有权人的,需提供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处置的书面证明。
3、发包方知晓承包土地抵押事宜的书面证明。
(二)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借款人申请贷款的: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权属确认证明。
2、土地承包经营权租金支付票据或相关证明。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的权利人同意抵押、处置的书面证明;有共有权人的,需提供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处置的书面证明。
4、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或间接从承包人处流转取得,需提供承包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处置的书面证明。
5、发包方知晓承包土地抵押事宜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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