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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哪些新规?

2023-12-20 11:07:4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76

12月19日,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公布。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哪些新规?

一、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哪些新规?

1、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2、非农业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存储、利用等作出安排;建设单位应当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进行剥离,并运输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存储或者利用区域,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剥离、运输费用应当列入建设项目成本。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此外,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执行。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以及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等土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以上就是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内容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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