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中村改造征地补偿怎么算?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2023-11-28 11:42:1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59
近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拟于2023年12月下旬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民意,草案征求意见稿于11月22日在广州人大官网公示,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广州城中村改造征地补偿怎么算?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一、广州城中村改造征地补偿怎么算?
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土地征收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召集拟征收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集体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
个别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客观原因无法确认或者拒不确认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调查结果中注明原因,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和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草案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征收集体土地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巩固提升村民原有生活水平,维护长远利益。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经改造项目所在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和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
在征收补偿标准上,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以及征收土地涉及的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区人民政府按规定拟定并依法逐级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实施。征收集体土地涉及非村民合法产权住宅的,应当对其予以补偿;补偿的具体方式和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收补偿一律按照经依法批准公布的标准公开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降低或者另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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