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中村改造居民怎么安置?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
2023-11-28 11:41:4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70
广州针对“城中村”改造的立法工作迎来最新进展!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拟于2023年12月下旬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广州城中村改造居民怎么安置?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
一、广州城中村改造居民怎么安置?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
根据草案征求意见稿,城中村改造应当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加强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确保安置房在合理工期内建成,安置房品质不得低于商品住房水平。
在公共设施方面,城中村改造应当根据周边地区功能以及实际需求,尽量利用原有设施,完善配套教育、医疗、养老和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确需新建或者改建的,应当确保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教育、医疗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费用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投入,不计入城中村改造成本。
针对城中村里的产业,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城中村产业情况开展调查,统筹考虑产业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先行安排产业转移承接园区,有序疏解城中村集聚产业,坚持异地迁移与就地改造相结合,按照合理布局、区域平衡的原则,保障产业用地需求或者配置一定比例的产业用房。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项目用地规模、亩均产值、单位能耗、排污强度、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对用地效率进行分等定级,提供一定规模比例的低成本创业空间,保障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创业需求,并在用能、用电、用水、排污权等方面实行差别化配置。
以上就是广州城中村改造立法后,居民安置的相关内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