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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实施方案》全文

2020-08-18 14:56:41来源:青浦区政府网阅读量:1620

2020年5月29日,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了《青浦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实施方案》(青农委〔2020〕85),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青浦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实施方案

青浦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形成农村集体资产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7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农委〔2019〕346号)与《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村资镇管模式。从2020年起,各街镇要及时梳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对新增或合同到期且符合入市租赁交易条件的,必须全部纳入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发现机制,防止暗箱操作,杜绝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中存在的转包租、无合同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权益,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益为主。必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公益性,引导、扶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坚持公开规范。充分发挥上海农交所网络交易平台功能,制定交易规则,发布真实信息,规范交易程序,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成员受益。对符合入市租赁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必须全部纳入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发现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权益。

三、工作内容

(一)梳理资产清单。由街镇资产公司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完整的排摸并填报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情况表及本年度到期或新增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情况表;每月底预报下月纳入平台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情况表;在2020年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情况表的基础上,每年12月填报下年度到期或新增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情况表;报表经街镇农经管理部门审核,街镇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备。

(二)规范交易程序。按照各街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街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交易的合规工作。(1)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向所属街镇交易分中心提交资产交易申请材料,材料中《交易方案》须经过民主程序通过并形成决议;(2)交易分中心对交易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核查 ,根据产权类型,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产权查档和权属审查;(4)交易分中心将核查合格的产权交易信息,通过上海农交所网络交易平台直接向社会发布《交易公告》;(5)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资格审核小组核查确认意向受让方材料;(6)交易分中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拍卖、招投标、竞价、协议等交易方式,委托上海农交所组织交易,街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竞投监督小组对交易过程实施全程监督;(7)交易成功后,由交易分中心会同街镇资产公司组织集体资产所有者与承租方在交易现场签定《成交确认书》,交易结果在交易平台及集体经济组织公开栏等场所同时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凡涉及农村集体产权租赁的,必须落实租金递增机制,合同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三)核对交易数据。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月根据街镇上报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情况表及上海农交所网络交易平台公示情况,核查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挂牌相关信息,每月月底对各街镇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情况进行一次情况通报,确保每笔资产都及时通过平台公开交易。

(四)加强业态管控。对完成签约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街镇资产公司和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要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分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台帐;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街镇资产公司、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要加强监管,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每季度、街镇资产公司每半年要进行实地走访检查并填报检查记录,形成资料台帐,检查中发现承租人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或者管理疏漏问题的,要及时制止,并报街镇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核查情况,发出整改通知,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跟踪检查,敦促其整改落实到位。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权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的工作指导和监管职责;街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做好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运行的指导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街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街镇资产公司负责按照交易规则做好资产公开租赁交易的前期准备和组织、事后的监管等各项工作;交易分中心按照流程具体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要积极配合街镇资产公司,及时梳理到期或新增的集体资产材料,并向交易分中心提交交易申请并完成合同的签约,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全部纳入平台交易并落实监督管理。

(二)加强民主监督。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事关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切身利益,街镇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及时了解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情况,引导成员积极参与民主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造成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对相关责任人按《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指导服务。区镇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工作的指导,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对在运行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主动的帮助解决。要依托上海市农交所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发挥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考核考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检查考核,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对各街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工作采取年度考核。通过走访座谈及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考核街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管理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区乡村振兴绩效考核等考核考评相挂钩。

相关链接:青浦区农村产权交易昆山市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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