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变更工作
2020-08-18 14:50:26来源:松江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569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证改〔2018〕3号)文件要求,松江区经管站于2019年1月开始推进全区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换证工作,涉及镇级经济联合社13家(中山街道镇级经济联合社因工商登记不涉及)、村级经济合作社97家。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换证工作,是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健全农村集体产权保护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此次全国范围内换证所使用登记证书式样由农业农村部统一负责设计。区经管站在登记证书发放过程中严格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程序和手续,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资产情况、业务范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发证日期等信息进行认真核查,核实无误后通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打印,再由区农业农村委盖章后发放,旧证由区经管站统一回收。
目前全区110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部完成登记证书换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