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后,外嫁女是否享受股份制?
2020-08-12 17:51:4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673
目前,不少地区都在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认定和股份制的股权配置,是重中之重,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那么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后,外嫁女是否享受股份制?
1、外嫁女是否享受股份制?
多年来,农村“外嫁女”群体分红纠纷屡见不鲜。不少村民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既然嫁到了外地,就不应该再继续享受“娘家村”的分红。
但其实,能否享受到股份分红,要看其是否被认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权和分红权。村民可通过填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申请表》,申请界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而且,成员资格界定要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因此,"外嫁女"的户口只要是一直保留在村里,就取得了成员资格,有权享受村里的分红。成员资格认定以户籍关系为基本依据,结合土地承包、长期居住地等因素,特别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利益,其中“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即为其中之一。
2、股权怎么设置?
股权如何设置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一般设个人股和集体股,个人股既确定每个成员享有的股份份额。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静态管理方式。
通常会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出具股权证书,股权证是村民享受集体收益分红的依据。
综上所述,“外嫁女”在婚前是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但由于一个农民只能属于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外嫁女”婚后将户籍迁入其配偶所在的村,那么她在其配偶所在村就具有了成员资格,从而丧失了本村的成员资格。也就是说,只要户口没有迁出,外嫁女就有股份分红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