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0-08-03 14:35:11来源:奉节县人民政府网阅读量:1332
2017年7月16日,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奉节府办〔2017〕192号)已经发布,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奉节府办〔2017〕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7〕9号)、《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奉节府办〔2016〕258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7〕149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选择部分乡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镇推进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试点任务。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等相关技术要求,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为基础,以满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要求为出发点,查清发包方、承包方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等信息,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界线、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土地用途等信息,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规范编制发包方、承包农户、承包地块编码;开展基本农田入户进簿;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和登记簿;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档案;建立集影像、图形、权属为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标准化、规范化,为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奠定基础。
(二)试点范围。选定兴隆镇、龙桥土家族乡、云雾土家族乡、长安土家族乡、太和土家族乡等5个乡镇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镇推进试点乡镇。
二、严格遵循技术路线
(一)资料收集。数字正射影像图:原则上使用地面分辨率优于0.2m分辨率正射影像图,由县农委组织开展航摄工作,获取满足本次调查要求的影像资料。基本农田图件:由县国土房管局收集最新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地力等级图件:由县农委负责收集地力等级图件(矢量数据)和相关信息。权属资料:由县农委组织乡镇或村组收集权属资料,包括承包合同、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方案,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废止的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结果等。其他资料:从承包方收集身份证复印件、从县公安局收集各承包户户籍和人口信息等,从县规划局收集地理国情调查成果,从县国土房管局收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从交通、气象等部门收集测区交通状况和气候、地理状况等。
(二)编制技术设计书。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按照《测绘技术设计规定》的要求,编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设计书,报县农委审批,并将审批后的技术设计书抄报市农委。
(三)调查摸底。以发包方为单位,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和承包台账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由县农委指导做好完善工作;对二轮承包遗留问题,要积极排查、化解。同时,要结合实际,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为全面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奠定基础。
(三)调查底图制作。以乡镇为单位,将数字正射影像图与行政、权属界线、基本农田红线、相关矢量数据等要素进行叠加,制作1:2000比例尺调查底图。
(四)权属调查。参考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2010年全县确权登记颁证形成的成果资料,以土地发包方和承包方认可为原则,以调查图件为基础,实地调查农村土地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界址、土地用途、地力等级和是否为基本农田等情况以及其发包方、承包方的基本信息,标注在调查底图上,形成调查草图,填写相关表格。在权属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地块边界与实地不符,按照权属调查相关要求规范,重新调查地块的权属边界及面积。其中调查方法可使用影像判读法、距离勘丈法或实测法(GPS-RTK、全站仪)重新确定地块边界,以满足精度要求。
(五)基本农田入户进簿调查。将永久基本农田图层数据与调查底图进行叠加,辅助外业调查等方法确定农户承包土地中的基本农田。
(六)地块分布图与信息公示表制作。根据权属调查结果,制作以发包方为单位的地块分布图;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逐地块形成调查结果,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
(七)调查审核。地块分布图和调查信息公示表制作完成后,交由发包方审核。
(八)调查信息公示。以发包方为单位对承包方(代表)姓名或名称、承包地块的编码、合同面积、调查面积和地块四至等信息进行图、表公示。
(九)勘误修正。对公示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的异议,调查员应配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直到全部正确为止。
(十)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调查和公示结果,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进行签章确认。
(十一)农户申请。由发包方组织发放全市统一格式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申请书,由承包户(承包方代表)进行填写。要保证同一户承包申请的唯一性,申请书所填写家庭户籍信息必须要与户口薄、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申请书由乡镇、村工作小组根据二轮承包合同和户籍信息进行审核。
(十二)签订完善承包合同。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确权面积、地块信息等,签订完善承包合同。
(十三)建立数据库和管理平台。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及政府招标采购规定格式及要求,建立市、区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数据库及互联互通的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制作承包地块示意图。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修测完善和确认后的成果制作承包地块示意图。
(十五)完善登记薄。根据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的属性数据在管理信息系统下统一制作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
(十六)颁发证书。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组织,颁发符合农业部统一标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十七)成果验收。县农委牵头组织自查、市级相关部门联合组织验收。
(十八)资料归档。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并进行整理归档。
三、准确把握关键环节
(一)扎实做好基础调查工作。
1.强化基础调查摸底。调查摸底工作必须一户不漏,确保调查信息准确、完整后,经户主本人签字确认。调查摸底工作必须由乡镇、村、组干部共同承担,测绘单位配合实施,不得将调查工作全部转嫁给测绘单位来完成。
2.强化权属调查。外业调查时必须通知户主本人到达现场进行指界,户主本人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进行现场指界的,须书面委托他人进行现场指界,最大限度减少后期发生矛盾纠纷的可能性。
3.强化公示纠错。各地要认真对待公示环节的每项工作,图、表并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及时进行纠正,公示结果要得到农民同意,不得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搞强行推动。
4.强化矛盾调处。对于矛盾纠纷,坚持便民和快捷原则,快调快结;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做到领导包案、专人负责、方案落实、时限明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当地。各相关部门要联动配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共同做好调处工作,对于有可能激化扩大的矛盾纠纷,及时启动预案,稳控事态发展,同时做好纠纷调处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平稳推进。
(二)千方百计保障外业测绘质量。外业测绘是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承包地测绘结果错误,直接导致其余工作无效,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1.遵守技术路线。外业测绘工作应严格执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6),严格按照规程实施作业,采取农民广泛参与、部门密切协作、乡镇政府认同、多数群众认可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完成对农户承包地外业测绘工作。
2.明确外业测绘牵头单位。有2家以上测绘公司承担测绘项目的,必须明确1家测绘公司负责牵头,统筹各标段测绘工作,执行统一的作业标准。测绘公司必须处理好涉及相邻交接地界的测绘问题。相邻地界有交接时,以县国土房管局提供的“二调”资料为基础,做好相互工作对接,避免测量时出现边界交叉、重叠、不吻合等错误。
(三)认真完成档案整理归档。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成果的集中体现。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农经发〔2014〕12号)文件要求完成档案整理归档,档案管理工作要做到:
1.收集完整。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每个阶段、步骤、时间节点,要及时收集相关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
2.门类齐全。严格按照综合管理类、确权登记类、纠纷调处类、特殊载体类4个门类建立档案,做到档案内容丰富和载体形式多样。
3.保存原件。特别是一户一档中需要农户签字、按手印、盖章的档案资料必须是原件,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四)加大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农业部数据库规范,建立健全确权登记数据库,整理、检查、保存好确权成果。录入数据时,要边录入边质检,避免后期返工。必须确保确权登记数据真实完整、格式规范、空间参考一致、属性关联关系正确,以及图形、簿证记载的面积、位置、四至等数据与实地相符,为数据的汇总、共享和成果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各试点乡镇要尽快成立和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到办公室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开展,特别是保障土地确权办公室人员力量,各乡镇参加土地确权工作的人员原则上2年内保持岗位相对稳定。
(二)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指导协调,对试点乡镇到村调研、基础档案的建立、工作方案的编写等各个环节要派出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必要时成立工作组到乡镇帮助开展工作。
(三)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县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方案,编印培训教材,整合师资力量,通过专家讲授、实务操作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提高确权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充分发挥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力量。在确权工作中,要充分依靠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力量,帮助开展政策宣传、入户调查、矛盾纠纷调处等基础工作,共同推进确权工作。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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