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曲尺乡11个村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予以确认
2020-08-03 14:33:59来源:巫山县人民政府网阅读量:1047
2020年4月20日,重庆市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月明村等11个村(社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审核确认的批复》(曲尺府发〔2020〕11号),对曲尺乡11个村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予以确认。
曲尺乡人民政府关于月明村等11个村(社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审核确认的批复
曲尺府发〔2020〕11号
各村(社区):
根据《关于印发巫山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19〕99号)文件要求,新安居委会、月明村、伍柏村、柑园村、红石村、锁龙村、曲尺村、哨路村、权发村、龙洞村、朝阳村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了审查,现对上述村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予以确认。
曲尺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推荐:巫山县农村产权交易